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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腕溼。滑無比。
“予慈……不要!予慈!”輕巧的身體翩然下落。他的心,彷彿也跟著她一起掉落,被摔得粉碎。
她沒有恐懼,沒有彷徨和害怕,有的,盡是對他的留戀和愛護……
“啊——”他心痛欲裂,山谷裡迴盪著他撕心裂肺的吼叫聲。他狠狠捶擲著地面。恨自己的沒用,恨自己連最愛的人都護不了……
那天,洹歌像發了瘋似的,也不知道哪來的那麼多的力氣,一怒之下就打死了二十二個人。餘下的最後那個,是唯一一個沒有衝上來影響他的人。當劉安的侍衛們趕到的時候,山頂上已經躺滿了屍體。其中有十三個是被洹歌咬死的,剩餘的全部被打斷了筋骨手腳,最後被錘裂了胸膛。
洹歌平常的武功雖然在他們之上,可也相差不了多少,更何況這種情況下是以一對二十二,能夠取勝已經是萬幸,更不要說活著了。
洹歌氣喘如牛地倒在草地上,眼睛越來越模糊,像是蒙了一層水霧。水霧越聚越多,飽滿得順著他的眼角滑落下來。
爹曾經跟他說過,男兒有淚不輕彈,不管在什麼情況下都不能流淚。可現在這種情況,他真的控制不住,他想大哭一場,卻發現根本發不出聲音。或許是力氣已經用盡,沒有辦法再支撐喉結顫動,也或許是太過傷心痛苦,根本沒有心思和情緒再發出聲音給別人聽。
眼淚簌簌地順著眼角滑落,緊接著,眼神裡像是失去什麼很重要的東西一樣,變得很空洞,很冷漠,很有貫穿力。
劉安嘴角揚起了得意的笑容:“我需要的人,終於培養出來了。”
時光匆匆,可對於洹歌來說,根本毫無區別。他就像一個木頭人一樣,臉上沒有表情,沒有喜怒哀樂,也不知冷暖。自從予慈死後,他就瘋了,就變了。以前那個喜歡說笑的陽光男孩已經遠去,變成了如今這個陰鬱沉悶又弒殺的浪子。
劉安非常看中他,所以對他的訓練特別嚴格,他也幾乎不把自己當人看,承受著常人難以承受的痛苦和折磨。他把自己當成野獸,當成虎狼,在林子裡飛跑,速度越來越快。再加上練得上乘的武功,只要他一用勁,普通人根本不可能看到他的面貌,只能看到一個人影快速地掠過,驚飛了林子里正在安睡的鳥,震落了書上飄蕩著的枯葉。
隨著洹歌武功的快速進步,劉安將訓練場地轉移到了更加隱秘的地方。
韶光易逝,歲月催人老,同時也會使人變得更加成熟穩重。十年了,洹歌已經二十五歲。他眸子裡冰冷如常,即便是別人給他慶祝生日,他也不帶一點兒微笑,臉上沒有一丁點兒色彩。一個人的時候,他會靜靜的撫拭著一枚雪白的簪花,目光柔和溫暖。
如果予慈還活著,如今也十七歲了罷……
以前孃親還在世的時候,予慈總羨慕孃親可以佩戴漂亮的簪花。孃親總是寵愛地抱著她,跟她說這是爹送給她的成親禮物,等阿慈長大了,也會有男人給她漂亮的頭簪,把她娶回家當新娘……
小時候總是吵著要戴的,如今戴也不戴就走了嗎……他的眼睛有些朦朧,才剛把簪花放回懷裡,就傳來了輕輕的叩門聲。
“誰?”他又恢復了一貫的冷冽。
門外的小廝怯怯地應了一聲:“客……客官,劉員外家的小女兒正在拋繡球擇親呢,許多客官都去了,要不您……您也如湊個熱鬧。”萬萬沒想到這位客官性格如此冷漠怪異,店小二的身體有點兒忍不住發抖。他總覺得經過這間客房的時候有點兒冷。
“沒你的事,下去吧。”他不屑地應了一聲,然後轉身躺在床上。枕著手臂,又想起了當年的事情,想起她的笑靨,想起她的天真,想起,她的死……
人世間最虐人的,就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他曾經到懸崖下找過,可懸崖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