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部分(第4/5頁)
章節報錯
是給窮人嫌疑犯提供刑事辯護,所以搞個刑法學的教授來掛名也是順理成章的。
只是掛名,平時沒空管事兒。
剛才在交流的時候,王教授也是主要是旁聽、撐門面,畢竟他是個搞學問的。主要的交流,都是馮見雄和衛副局在聊。
如今,總算鬆了口氣的王教授,在車上跟馮見雄有一搭沒一搭地對起口供來:“那這事兒……後面你可以搞定麼?校方只要最後配合一下就行了?錢沒問題吧?”
“放心,錢當然該我出,不瞞您說,您也應該知道的,我們班的史妮可是我女朋友,她犯的錯誤,錢當然我拿了。”馮見雄給王教授吃了顆定心丸。
“那就好,反正我就配合行政上幫你走走程式。”王教授釋然道。
回到學校,馮見雄就跟王教授告別。
他立刻把史妮可找來,說了如何處理退賠、罰金的事兒。
王教授則去把虞美琴,以及剛剛退下去的田海茉、南筱嫋等人召集起來,宣佈瞭解決方案、表示這事兒已經過去了,讓大家配合學校走程式。
馮見雄這頭,最後算了一下,退賠金額大概在幾萬塊,雙倍罰金加上去,也沒超過十萬。
從純經濟賬來說,史妮可這番做手腳,還是為馮見雄省下了至少二三十萬的錢的畢竟,法援中心在計算被私用的公共資源的價值時,是按照“市場指導價”的。
也就是所,是按照市面上給律師事務所制定的最低價格。
而馮見雄實際外包給費主任的天冊律師事務所時,是按照對方事務所的報價。
在法律界,名律師、名律所的收費,和那些案子量都吃不飽的撲街律所,相差幾十倍都是很常見的。
何況,馮見雄實際上做的是“打著普通侵權糾紛案之名、行人造馳名商標之實”的生意,所以各項和合作單位的費用自然很高。
而司法局處理的時候,是不可能認識到這種性質上的差異的。
他們只能按“幫人白打一個一般性的打假案子該收多少代理費”來計算這個“損失額”。
算完賬,寫完手續,馮見雄嘆了口氣,依然敲打了一番史妮可:“雖然最後哪怕算上罰金,你還是實際上為我省了錢!還省了至少20萬。但這個吃相太難看了!這種事情說出去名聲多難聽?我們都那麼有錢了,至於為了這點小錢橫生波折麼?”
史妮可自然也是再次認錯,表情悲慼,言語可憐,痛哭悔恨不已,內心也暗暗下了決心。
……
一個週末,就在這番堵漏奔忙中度過。
週一一上班,校方配合著把手續匆匆走了一遍,到市司法局備案,才算是把這樁事情徹底平了。
校領導和院領導倒是沒有再找到馮見雄頭上,也沒責備他主要是事情處理得比較乾淨、平得快,所以根本沒有機會鬧大,宋校長也就壓根兒沒聽說過。
龔院長倒是聽說了,但他所知的也只是整體的問題和處理,並不知道馮見雄在這裡面實際要承擔多少責任,也就不會單獨找馮見雄敲打。
處理完一切,馮見雄和史妮可回到法援中心。
虞美琴作為如今的法援中心主任,正在那兒焦急地等訊息呢。還有另外幾個今年新提上來的骨幹,也零零散散在一起等通報。
法援中心如今總歸有十幾個幹活兒的,都是法學院的,大多是女生(主要師大文科院系本來女生就多五六倍)
馮見雄把情況全部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中心其他成員心中,對管理層“以權謀私”的質疑,也才徹底熄了下來。
本來,這幾天都有人在背後各種揣測,說虞美琴的壞話了,鬧得好像是虞美琴在收黑錢幫人非法打官司似的。
“能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