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叫個屁啊,有本事你們也寫張字條送到一班去。”

“哈哈哈!”

楊平平這話一說出口,全班人就猛地大笑了起來,口哨聲,尖叫聲,桌子被擂得咚咚作響,足足過了好幾分鐘這才靜下來,少年的心熱得快也冷得快,不多時就沒人關注這個不起眼的事情。

輕輕攤開手心被自己捏的一團褶皺的字條兒,淡紅色的紙條上寫著一行漂亮的字跡,簡短的一句話卻看得她滿心歡喜。

“平平,奶奶讓你晚上去家裡吃飯。”

原來自從老太太那天見過女孩後,便喜歡得不得了,這麼漂亮的女孩子,而且還跟外孫是一個村裡的,這還是門前屋後的近鄰啊,女孩子一個人在城裡上高中無親無故的,老人一開始是直接想讓女孩直接搬到家裡來的。

趕情就是把她當做外孫的第一女友了,這時節裡這種事情可不稀奇,女孩子十七八歲就有物件的事情很多,年齡一到立馬結婚,可不像後來那樣結婚離婚,談戀愛比換衣服還快。

張真一耐不過奶奶的性子,只好讓小胖子去完成這麼重要的任務了,他哪裡知道越是這樣越讓大家給誤會了,女孩的心,海底的針,楊平平哪裡知道張真一是迫不得已才寫了這麼一張字條兒的。

張真一又哪裡知道女孩的心思,其實在中考的時候,就已經想著要到縣城一中來讀書,而目的就是為了見到小學時,那個陪自己傳字條兒,打水掃地的少年,楊平平整整三年都沒跟張真一相聚過,偶爾間的見面點頭招呼,其實在心裡已經把他當做自己內心深處最純淨的淨土了,自從張真一在黑街上把她抱緊懷裡後,女孩的心裡便已經氾濫成災了。

華燈初上,九七年的皖南,大街小巷上已經完全沒了五年前貧瘠的模樣,除了大片機器轟鳴的工地以外,就是燈火通明的街道,雖然並沒有幾分氣勢,但是在這個時代裡,在內陸的一個小小的小城裡能見到這番景象已經很了不起了。

“平平,夾菜吃,以後放學不忙就叫真一帶你來家裡吃飯,你和我家真一還是一個村的,不是外人。”

看著楊平平碗裡堆得老高的菜,再看看自己碗裡淡淡的白米飯,張真一默不吭聲,嘩啦嘩啦就挖了一大口,眼不見為淨,眼不見為淨,這成什麼跟什麼了,封建老婆子奶奶怎麼就這麼八卦了,他幾十歲的智商可是馬上就明白了老人家是打的什麼主意。

令他看不懂的是,楊平平竟然默不作聲地點了點頭,這簡直就是默許了老人家的意思,難道這丫頭今天魔楞了?平日也沒見她這麼好說話啊,其實在張真一心裡,是真的沒有想過自己會跟楊平平有什麼交叉點,除了把她當做同學和同鄉以外,真的沒有歪心思,他的心裡一直裝著那個從三樓跌落在地的女子。

三月的天,是春風的眼睛,看向身後的寒冬,又看向不遠處,燦爛的陽光,隨著氣溫的緩緩回升,街頭上的行人漸漸地多了起來,透過窗戶,張真一有些走神,看著窗外一片川流不息的景象,他總會想起在十年後,當自己再次回到這座小城時,是否依舊如此淳樸和安寧。

少年的時光漸行漸遠,他知道這份屬於自己的安寧已經為時不多了,儘管自己早就明白了老爺子的想法,但是真的當自己沉入這樣恬淡的生活時,自己內心的躁動卻怎麼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夢不在這裡。

心中的遺憾,心中的渴望,遠比這座小城要來的兇猛,遙遠的未來自己需要更多的挑戰,當自己離開這個小城時,恐怕就已經物是人非了,那時的自己恐怕已經行走在追求夢想的路上,那是一段波瀾壯闊的經歷,也是自己作為一個重生者,應該奉獻給自己的祖國應有的財富。

兒不嫌母醜,張真一從不懷疑自己對這個國家的希望和敬意,不是因為她孕育了五千年的華夏文明,也不是她養育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