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多多的幸福與愛(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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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好好生活,再找一個很愛很愛你的人,讓他當我爸爸,那時,多多會再次回到媽媽身邊的。”
多多隨後說的這句話,讓韓曉雲抓住了希望。
“真的嗎?媽媽的多多,真的會再次回到媽媽身邊嗎?”
“會啊。媽媽,是多多在天上親自挑選的媽媽呀,多多隻是回到天上去,你是多多的媽媽,下次讓多多選,還是你還是多多的媽媽呀。”說到選媽媽,多多的語氣變得輕快了起來。
而韓曉雲在得知多多有機會再次回到自己的身邊時,也逐漸振作了起來。
“媽媽知道了,媽媽會努力的,不會讓多多失望的,媽媽會努力快點,讓多多回到媽媽身邊的。”
……
在電話亭裡待了差不多半個小時,因為時間不夠,韓曉雲才不得不結束通話電話。
再次看著電話亭上面印著的字,韓曉雲覺得很神奇,但此時的她也清楚地知道,這來自天堂的電話是真的。
至於說做好事才能打。
韓曉雲以前也做過不少好事,但太小了,唯二她能記起來的只有兩件。
一件,是她工作後,每年都會固定給紅十字會捐贈衣物和一定的款項。
另外一件,便是三年前,她在會所工作時,發現有不懷好意的人偷偷放火,當時火已經冒起來了,是她發現了,拿著滅火器將火滅了,後來報告給經理,也報警了,那時經過警察的分析,才知道,那人還鎖了消防通道,幸好她滅火及時,不然根據當時的條件和會所環境,如果真的燒起來,當時的會所非常多人,消防通道又被鎖了,肯定會造成很重大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財物,人命……
因為這事,當時的會所老闆還發給了她一筆不少的獎金,不過那筆獎金也被她捐了。
離開了電話亭,韓曉雲的臉上恢復了以往的堅韌,眼神也無比堅定。
隨後,韓曉雲各方面收集證據,將事情揭露,隨後和吳興打起了離婚官司,最後也成功離婚了。
其實,吳興是不願意離婚的,他完全把韓曉雲當作掙錢養他和他媽媽的提款機。
看到韓曉雲離婚態度堅決,吳興才作罷,也露出了原本的嘴臉,想要如今正在住的房子的一半,理由是這是結婚後才買的房子,而且還寫了他的名字。
不過這點在打官司時,被駁回了。
因為這房的首付,用的是韓曉雲的婚前個人財產,這個韓曉雲拿出了證明。
所以房子賣了,首付款歸韓曉雲,而婚姻存續期間的還貸部分,才和吳興平分。
兩人才結婚差不多一年,月供差不多3500,全年4萬2,所以吳興只分得了21萬塊錢。
但吳興犯了重婚罪。
他在常周市這邊與韓曉雲登記結婚,在老家那邊,與吳春花雖然沒有登記過,但兩人是事實婚姻,而且還生有一個孩子。
吳興可以不坐牢,但作為過錯方,他必須給予沒有過錯的韓曉雲一定的賠償,不然至少得坐牢2年。
吳興哪裡願意去坐牢,只能賠償了。
所以最終吳興不僅將原本分的2萬1賠進去,還另外賠償了韓曉雲一筆錢。
他自己沒有錢,工資全部都上交他母親了。
老太婆自然也不願意讓寶貝兒子坐牢,所有哪怕不情不願,也還是將錢拿出來了,只是那表情,看著就像是心在滴血般。
吳興與韓曉雲離婚的事,也不知道怎麼的,被吳興現在公司的老闆知道了。
他的老闆認為吳興人品不行,直接將他開除了。
甚至這件事不知道被誰爆出來,上了本地的新聞,導致吳興去找工作時,處處碰壁。
最後只能帶著他的母親不甘不願地回了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