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搶婚花花女

作者:寄秋

內容簡介:

媽呀!我會被你害死!生雞蛋的沒,放雞屎的就叫我來,七天內叫她包辦她好友嫁女兒的大小事宜,她硬著頭皮接下來也就罷了,可是怎麼沒人告訴她,新郎……竟是他?!十年前,她貪圖那筆“流浪基金”拋棄他,帶著她偷生的女兒環遊世界好幾圈,來個巴黎之戀、紐約之戀、廣島之戀,現在被逮到,她鐵定死得很難看,看吧!他居然說要娶她耶!本來她是打死不從啦!開玩笑,想結婚,那她的三大原則怎麼辦?可誰叫他那眼高於頂的貴婦母親惹毛了她,這下她偏來個鳳配鴉,木瓜配西瓜,把他這個初戀情人搶回來當老公不可……

正文

隨口談

寫這一本套書時真可媲美紐約雙子星大廈的災難,大腦死了無數個細胞,人都快掛了。

並非身體微恙或是受傷之類的倒楣事,而是非常嚴重的干擾妨礙到我的睡眠,要知道對於一頭豬而言,吃和睡眠是何等重要的事呀!

記得以前家中未新添一對雙胞胎的日子多快活,可以下午兩、三點才起床寫稿,晚上……呃,是凌晨三、四點入睡,而且保證至少有十個小時的安睡期。

可現今……唉!唉!唉!

我好命苦呀!

有時中午不到就突然有個小嬰兒往我懷中一塞,因為他的父母要去工作,所以我成了兼職保母。

一帶帶到下午五、六點,其中趁機吃了午、晚賽(合併),原本以為可以痛快得寫稿寫到手痛。

沒想到天有不測風雲呀!我家的菲傭(我媽)沒多久又抱著兩個小孩上來,於是在七點左右又得停下手邊的工作,直到快十點才能解脫。

有一回我親愛的媽在凌晨四、五點時起床上樓來,瞧見我還在拚命寫稿,居然很訝異的說:“你怎麼還沒睡!”

那時,我用充滿怨恨的眼光道:“我一向在天亮前睡覺,因為我要寫稿。”

以上是我寫稿時的心情,順手拈來的牢騷。

事隔一個月後的今天我又補上後半段序,原因無他,只因我遇上一個讓人超級吐血的傢伙。

那天我去洗頭,隔壁坐了一位大概四、五十歲的歐里桑,非常風騷的和美髮師打展聊天,無視我在一旁扇風的動作拚命抽菸。

哇哩咧,當場好想開罵,可我忍下來了。

只是,他越來越過份的話讓我無法忍受,他十分不要臉地說哪裡的姑娘最美,哪裡的小姐最醜,而且他指的是大陸。

那時我心裡只有兩個字:犯賤。

什麼六百元就可以包一個上海姑娘伴遊兩、三天,珠江港口有無數的女孩站在那裡等人挑,杭州的女孩漂亮得沒話說,澳門小姐最醜之類的話。

真他x的,若是沒有他們那票名為旅客,其實和買春團沒兩樣的嫖客,女人會以出賣身體為職業嗎?

難怪臺灣人在大陸老是被砍被搶,因為財大氣粗欠人扁,人家不搶臺灣人要搶誰呢?

更過份的是他居然向美髮師'建議'她的胸口衣襟拉得太高,應該低一點才可愛,當時我真的抓狂地回他一句——你當她是上班小姐來賣肉呀!

後來才好笑,他一副神氣得要命的模樣對老闆說:“有空來臺北玩。”而老闆大概對他倒盡了胃口,很不客氣的說:“我很窮,買不起到臺北的車票。”

哇!大快人心,聽得人很爽,可是我還是想捶他一頓,詛咒他破產。

對了,小貓小姐,麻煩你下一回寫上地址好嗎?免得我一時找不到你上一封來信,而無法回信給你唷!

楔子

十七歲是一個什麼樣的年紀?

十七歲是飛揚跋扈。

十七歲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