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莫,莫天與。”他第一次向她介紹自己。

“很好,現在我更加確定我們根本就不認識,因為我從沒聽過這個名字。”她說得信誓旦旦。

“那是因為我們我從沒有告訴過你。”

“那是因為我們根本就沒見過面。”她堅信。

“不,你見過。”他又再度露出令她費解的神情。

“什麼時候?如果真的有,你就說出正確的時間地點呀。”她放下手中的刀叉,咄咄逼人的盯著他。

“十年前你仍住在陽明山的時候,我每天都會到你家去送報紙。”莫天與輕嘆一口氣,終於公開謎底。

夏心寧難以置信的瞠圓了雙眼。

“你是棒球帽?”她脫口叫道。

“你是這樣叫我的嗎?”莫天與微微一笑。

夏心寧遏制不住驚愕的緊盯著他看,簡直無法將眼前這個充滿魅力與自信的男人,和當年那個長得哏竹竿一樣又瘦又長,總是戴著一頂棒球帽將臉遮去一半的送生聯想在一起。

那個時候,偶爾她早起陪爸媽在庭院裡把散步當運動,就會看見他騎摩托車送報紙來。偶爾她在家,也會遇見前來收報費的他。

她想起來了,她的確請他吃過她的生日蛋糕。那天他來收報費的時候,剛好碰到朋友來她家幫她辦慶生派對,所以她在拿錢給他的同時,也拿了一塊蛋糕請他吃。

這件事對當時的她來說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沒認真去想,根本就不會記得。

就像他對當時的她來說,也只是一個喜歡戴棒球帽。長得又高又瘦的勤奮送報生而已,並沒有太多的記憶。

不過有件事她倒是記得很清楚,那就是大哥嫌棄開了兩年的車子想換輛新車時,爸爸曾生氣的拿大哥和他比較過,要大哥看看人家想想自己,因為他和大哥同年,卻靠自己賺取學費和生活費,一毛錢也沒向家裡要過。

這一點讓她聽了之後覺很佩服,所以之後每次看見他時,距離近她就會說聲“你好”,距離遠她則會對點頭微笑。

原來他的名字叫做莫天與,她終於知道了。

“你……”欲言又止,突然不知道該說什麼。

好久不見嗎?還是你後來怎麼沒來送報了?抑或者關心他現在在做什麼,好像很成功,賺了不少錢。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莫怪乎,俗話說十年河東轉河西,莫笑窮人穿破衣,因為你永遠不知道十年後穿破衣的人會不會變成自己。

想當年的他,只是一個窮苦的送報生,而今卻家住信義豪宅。

反觀她,以前住在仰德大道上的陽明山別墅,現在的她卻連個落腳處都沒有,因為連租屋的套房都被大火給燒了,果真風水輪流轉呀。

“抱歉,我不該隨便幫你取外號。”她終於想到自己該說什麼了。

“我那時候的確每天都戴著一頂棒球帽。”莫天與不以為忤,微笑回道,很開心她竟然記得他,還替他取了一個這麼有趣的名字。

“紅色的。”她說。

“黑色的。”他糾正。

“現在我能確定你沒說謊了。”第一次,夏心寧對他露出微笑。“你的帽緣永遠都壓得低低的,讓人看不清楚你的長相。如果我那時候看過把帽子摘下來的你,我一定能夠認出你。我對記人的長相很有一厺。”

“如果我知道你有這項專長,我當初一定會把帽子摘下來,讓你記住我帥氣的模樣。”他開玩。

“你當初根本長得像竹竿,哪來的帥氣?”在輕鬆的氛圍裡,她忍不住揶揄他。

“那麼現在呢?”他微笑的凝望著她問道。

“很帥。”她不吝惜讚美。

“有沒有帥到讓你願意嫁給我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