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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輛普普通通的牛車,無論外表還內部,看上去都十分寒酸,除了拉車的牛還算強健。很難令人相信,這是即將就任的第五代富平侯的車駕。

車廂內,張承彥正向張放施禮:“斬衰其間,不敢奢華,這是叔母之意。”

張放點點頭,表示明白。

三十六日服喪結束,並不代表喪禮完成,還有一個居喪期。至少在五個月內,孝子不得飲酒作樂、出入煙花之地,亦不得出任官職。服飾簡素,出行簡樸,三餐粗茶淡飯,早晚焚香祭拜。

不要覺得時間太長,實際上真按周禮來,斬衰(喪禮五服中最重一等)時間為三年(或二十五至二十七個月)。不過一般情況下,不會很嚴格去執行。一般權貴只居喪三到五個月,達到最低一等標準,說得過去就行了。

如果真有人放棄享樂,拿出人生中寶貴的三年去守孝,就會成為時人稱誦的楷模,所謂“舉孝廉”,基本就是指這樣的人。毫無疑問,能守得起三年孝的,只能是士子或衣食無憂的富人之家。普羅大眾,終日辛勞只為三餐,守個三年孝,還要不要種地了?還要不要吃飯了?還要不要活了?

因此,從物質上說,守孝只有社會上層才能玩得起,但這些人通常又吃不了苦。而普羅大眾能吃苦,但又缺乏物質基礎。正是這樣的矛盾,使得這樣的孝舉彌足珍貴,分外奪人眼球。

張承彥是專程接張放回府的,同時向正式成為家主的張放報告一個多月來府中的情況。

“叔母接到太后傳詔,入住長樂宮已逾月,昨日方歸,太后、陛下賞賜甚多……”

“府中一應事務平穩……”

張放拱袖道:“府中之事,有勞仲兄了。”張承彥行二,因此張放稱之為仲兄。

張承彥連忙還禮:“家主言重,張氏之事,何分彼此?能效綿薄之力,此乃承彥之幸。且府中主事乃家令敬臣,承彥不過協助而已,當不得家主誇讚。”

張放依然誠懇道謝,再問:“我帶來的幾個僕人,沒在府中惹麻煩吧?”

張承彥苦笑:“也沒什麼,就是那個叫初六的,跟商平與王中郎中子較箭,射傷王家僕人……為這事,家令已數次上王府賠罪,王中郎未怪罪,只說等家主服喪之後再行處議。”

張放也就隨口一問,沒想到還真有麻煩。這個叫“商平”的,如果沒猜錯,應當是三房家的三子張商平吧。鄧展給他的張府資料裡有這人,年紀跟自己差不多,也不知為何要與初六比射,那不是自找難堪麼?還有,比射就比射,不管是長垛還是馳射,靶子都是草人,怎麼還射傷僕人?至於王中郎與他家的中子是誰……中郎不過是個比六百石的郎官,長安一抓一大把,鄧展的資料只涉及千石高官,而且還很不全,自然不可能有六百石郎官的資料,因此張放也不得要領。

張承彥顯然看到張放眼裡的疑問,當下將事情原委一一道來。

事情的經過很簡單,就是某日初六在張府校場練箭,正被張商平及其好友王柱見到。王柱頗善射,眼見這與自己年歲相當的少年箭術不凡,一時手癢,便下場要求比箭。

若是張府一般僕人,絕不敢答應,但初六來自塞外,從不會拒絕他人挑戰,因為這在塞外會被視為怯懦。初六不但爽快答應,還全力以赴,半點沒有手下留情。

結果一輪比射下來,王柱輸得那叫一個慘——這時他才知道,人家方才練習,不過在練基本功,根本沒拿出看家本領。

王柱輸了,不但輸得難看,而且還輸給一個胡奴(初六雖是漢裔,但舉止有胡風),臉色自然好不了。身為好友及府中半個主人的張商平,自然不能坐視,立即喝斥,令初六跪地賠罪。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