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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Edward,我只是回家人一條訊息,不發了,不發了……”
我把最後一句向蘇疏報平安的訊息發出去,又重新投入到工作當中。今天早上從甄姬王城裡出來,手機已經震到電量耗盡。後來充好電開啟手機一看,全是蘇疏打的未接電話。也難怪他會著急,因為昨天晚上我和他還在通話,就被人敲暈過去。當然,我不會告訴他自己是被綁架,只說是手機被搶,沒出什麼大礙。
昨天晚上發生的事,我根本沒法告訴任何人。
最初他說讓我選姿勢,其實都是徒勞。到後來,我已經完全沒有理性可言。忘記了疼痛,忘記了羞恥,和他做了又睡,睡了又做,所有姿勢都來過一遍。然而,不管夜晚如何旖旎激情,一旦面對清晨的陽光,都會顯得不堪入目。
早上我吃力地撐著床坐起來,只覺得腰痠背痛,頭疼欲裂,渾身骨頭都像被拆開再重組一樣。然後,我驀然睜大眼,把身體藏在了被子裡。
那時,男人早已消失得無影無蹤,連一根頭髮都沒留下。只有丟了滿地的衣服、留下痕跡的床被、淚水乾涸的枕頭,赤裸裸地說明前一晚上發生了什麼事。完全恢復了清醒,我意識到不論是床上,還是自己身體上,全是他的味道,很久很久,都沒能做出下一步反應。
這種空落落的感覺,就像是二十多年來只屬於我的自己,突然被別人挖走了最重要的一部分。
我的第一次,竟不是跟自己愛的人。
原以為自己會嚎啕大哭,但我只是感到害怕、壓抑,導致一點眼淚也流不出來。沖澡的時候,也幾乎把所有沐浴露都倒在了身上……
此刻,天氣並未好轉,窗外依舊陰雨連綿。手機提示音再度響起。與此同時,Edward喊道:“洛薇。”
我嚇了一跳,趕緊把手機藏起來,想到自己又要捱罵了。但他只是說:“去幫我買一杯咖啡來,傘在牆角。十分鐘之內回來。”
“好的。”
我提著包,從他的工作室跑出來,撐開傘走入雨中。
身體還是非常不適,每一寸肌膚、每一根神經,尤其是兩腿之間,特別特別痛。每一步走下來,都牽動全身神經,痛得心如刀割。走多了,甚至連頭皮都會發麻。到最後,我甚至不知道這種痛苦,到是源自肉體,還是內心。
雨水總能帶來彷彿亂世荒年的悲涼,卻並未阻止人們生活的節奏。街邊的商店生意依舊興隆。有人聽著音樂搖頭晃腦,就像飽和的音色早已縈繞於心;有人正因天氣變差,憤怒地握緊拳頭,一下拽掉身上的雨衣,為自己在煙雨街頭點亮煙的星火;有人氣質儒雅,即便住在破落舊宅,也在門前種上蘭菊芍藥;有人從豪車上下來,為自己老闆買下一杯咖啡,雙方效率十足,在一分鐘內完成交易……
快到Costa了,我在屋簷下收了傘,卻看見一個男人撐著傘走出來。他身材高大,穿著樸素的布制襯衫,眼睛很快被黑傘擋住。他高高的鼻尖上,有一顆褐色的痣。我連再度撐傘的時間都沒有,直接衝過去,撞怒了幾個人,總算拍到他的肩膀:“小、小櫻……”
男人轉過頭來。
沒錯,這確實是一個帥哥,鼻尖上也確實有痣。但看上去只有十七八歲,眼睛很小,有一絲呆板。我呆了兩秒,喘了幾口氣:“對不起,我認錯人了。”
男人笑了一下,轉身走了。
這時候為什麼會想到小櫻呢?大概是因為被他保護過吧。
讀書以後,我和他的關係確實一直在惡化,他還曾經當眾嘲笑過我,看我摔跤也不理我。但是,有一次外校初中生來欺負我,他曾一個人打倒了他們四個,弄得自己也滿臉是傷。我去買創可貼幫他貼傷口,他卻推開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