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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偉國一聽就立刻不同意了。
「她是我養女,我打她怎麼了?我打她天經地義,誰讓她是吃我的住我的!我連我老婆都打,憑什麼不能打她?你在搞笑嗎?」
那副理直氣壯的樣子,顧盼都給氣笑了。
「既然你說你打人天經地義,那你養著李小蓮不是天經地義嗎?誰讓你撿了她來養啊?既然養了就得負責,花點錢怎麼了?現在你還伸手跟我要錢,你都打了她了,那麼她就把你的養恩給還了。你說我的話是不是很有道理?」
顧盼一本正經的跟他理論。
既然你都不講道理了,那我也用你的邏輯來跟你說話。
沒毛病。
李偉國氣急敗壞的跺了跺腳,「你放屁!看來你是不想給錢了,不給錢就別想帶走她。」
「我想給的啊,誰讓你不要臉來著!我告訴你,我就給你十塊錢,多的沒有,要是你不放人,我就舉報你,舉報你拐孩子!你拐了我爸媽的孩子,這是犯法的!」
就算李偉國口口聲聲說是撿的,但是真相是什麼,誰知道呢?
顧盼可以合理懷疑,李偉國是拐孩子的。
「我沒有拐她,我是在路邊撿到的她,你別冤枉我!」
李偉國當然知道拐孩子犯法啊,他可不能任由顧盼扣帽子。
「哪條路?」顧盼追問。
「孟家村那邊的路口。」李偉國回答得很快,倒不像是說謊。
「可有證人?」顧盼又問。
李偉國指了指旁邊,「我老婆就是證人。」
「沒錯,我當初跟我家男人一起撿的李小蓮。我們不是拐孩子。」一直沒說話的人終於開口了。
「就是,我們傻的嗎,拐一個女孩子?」要拐也是拐男孩子啊!
男孩子還能傳宗接代呢。
顧盼冷笑,「你老婆肯定跟你是一夥的啊!她作證沒用。」
李偉國已經沒了耐心,「反正李小蓮是我撿的!」
「所以十塊錢你要不要?不要我就馬上去舉報你!」這十塊錢,顧盼都覺得多了。
但是她知道,不給錢,後面的事情辦不了。
而且到底是李偉國養了李小蓮這十多年。
十塊錢給出去,算合理了。
但是李偉國不願意啊!十塊錢就打發了他,搞笑呢!竟然還要去舉報,真的是讓人火大。
「你敢!」
李偉國將菜刀揚起來,對著顧盼威脅。
但是顧盼卻沒有一點膽怯,她眼睛直直的看著李偉國,說道,「你現在拿著菜刀,是要殺人嗎?你信不信我叫一聲,外面的人看到了,絕對會叫公安,你一個殺人未遂的罪名也跑不掉。」
「你嚇唬我!」李偉國不信顧盼,但是也不敢輕舉妄動,畢竟,他確實是不敢殺人的。
「不是你在嚇唬我嗎?我可是嚇大的!我最後問你一句,是要十塊錢,還是進局子裡呢?」
她覺得自己已經很心平氣和了,要是李偉國再不做決定,她就得做點什麼了。
李偉國也知道對方是個硬茬,他吸不了血,語氣頓時軟了一些,「十塊錢太少了!」
不是要商量嗎?
這個價錢,還是可以商量的。
可惜啊,顧盼可不是跟她商量錢的。
「十塊錢,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拿了錢就去辦手續,不然你十塊錢都沒有了。」
「呵,你也想得太美了,只要我不去給李小蓮辦手續,你能耐我何?」李偉國覺得自己只要不同意給李小蓮辦手續,那她永遠是自己的養女。
這才是最關鍵的!
「我不能耐你何啊……」顧盼說著就快速的奪下了李偉國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