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等人被郭向陽那如寒冰如利刃的目光一掃,都忍不住打了一個寒戰。

楊志有點心虛地回答說:「郭局長,您來之前,我們幾個人互相通了一下氣,決定在對那兩個打人兇手進行簡單的訊問後,立即將他們送往拘留所,明天再到區局法制辦去補辦行政拘留手續。我們的意見是:按照行政拘留的最高期限,對他們予以拘留十五天的治安處罰,並且在拘留期滿前不允許他們請假出來。」

在楊志看來,這個處罰已經夠重了:因為他很清楚,這件事的過錯,主要在郭飛,是他綁架那個女歌手在前,葉鳴打他在後。而且,從剛剛他那副活蹦亂跳的樣子來看,雖然他曾經昏迷了過去,但傷勢並不重,可能連輕微傷都夠不上。所以,對葉鳴和李雯進行治安拘留,應該是很嚴厲的處罰了。

郭向陽聽完他的話後,雙目一瞬不瞬地盯著他,臉色越來越難看。

良久,他才咬牙切齒地說:「楊志,你先告訴我:一個人的後腦勺被啤酒瓶砸中,當場昏迷過去,可能會帶來什麼後果?」

楊志躊躇了一下,答道:「這要看那個人砸酒瓶的力度。如果力度大,很可能會令受害者當場死亡,也可能會造成腦震盪等重傷。」

郭向陽呼地站起來,咆哮道:「你既然知道這樣的後果,為什麼只對那兩個兇手進行治安拘留?這是嚴重的刑事犯罪,你知不知道?你們這樣處理,是在包庇縱容犯罪分子,是在踐踏法律尊嚴。對這樣出手狠辣、不計後果的嚴重暴力犯罪分子,根本就不要什麼審訊,反正人證物證俱全,受害者的傷勢也擺在那裡,直接把他們投進看守所就是,你們還在這裡磨磨唧唧地搞什麼訊問,搞什麼行政拘留手續,真是亂彈琴!」

楊志有點委屈地說:「舅舅,您說的沒錯。可是,表弟並沒有受重傷的跡象啊,他現在還在外面纏著電視臺的那個夏楚楚,要她給他簽字呢!開始我在酒吧那邊,就勸他住到醫院裡去,可他就是不聽我的勸。現在人人都看到他安然無恙的,並沒有什麼腦震盪或是受重傷的跡象,我們也不好怎麼過分地處理那兩個人啊!畢竟,這件事的性質是雙方打架鬥毆,兩方都有責任。」

郭向陽剛剛進來時,是將車子直接開進派出所的院子裡的,所以沒有看到外面和夏楚楚站在一起的郭飛,還以為他肯定去了醫院,此刻聽楊志這樣一說,氣得渾身直打哆嗦,瞋目瞪了楊志許久,這才再次咆哮道:「郭飛呢?郭飛在哪裡?把他叫進來!出了這麼大事,被人打成那樣,他不去醫院檢查住院,還有心思去追星,我看他腦袋是被驢踢了!到時候要是後遺症發作,我看他到哪裡買後悔藥吃!」

一個副所長慌忙出去,把郭飛拖了進來。

郭飛翻著白眼看了他父親一眼,不滿地嘀咕道:「爸,你來幹什麼?我沒什麼事,這裡有表姐夫處理就行了。我正在找大明星夏楚楚小姐要她給我簽名呢,你把我喊進來幹嗎?等下她要是走了,我沒簽到名,我再到哪裡找他去?」

郭向陽對他這個活寶兒子又氣又無可奈何,見他腦袋上包紮著紗布,一幅吊兒郎當的樣子,確實也不像是受了重傷或是有腦震盪的樣子,心裡稍稍放了點心,但仍是難以平息心中的怒火,在狠狠地瞪了郭飛幾眼後,轉頭對楊志說:「我不管郭飛現在是什麼狀況,你們先把他送到醫院去,給他弄一個診斷證明,把傷勢寫嚴重點。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要你們區局的法醫對他進行法醫鑑定。總而言之,那兩個打人兇手不能就像你們所說的那樣,拘留幾天就了事,一定要把他們送到看守所去關他們幾個月,讓他們嘗嘗號子裡的滋味,也要讓他們知道出手傷人的嚴重後果。」

他剛說到這裡,一個值班的民警忽然有點驚惶地跑進來,對裡面的人說:「各位領導,市局的一號車剛剛忽然停到了所裡的院子外面,但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