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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審案局,處理殺人案件就地處決,是對湖南司法機關(提刑按察使司)的公然蔑視和侵越;讓“大團”和綠營軍一起操練,這是對提督權力的蔑視與侵越。他在官場多年,當然懂得權力界限和運作方式,為何還要這樣做,一是有張亮基的支援;二就是,認準目標不顧一切的性格。在他看來,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利國利民的,所以承受任何風險都無所謂。
張亮基走後,繼任巡撫的叫潘鐸,潘鐸和新任布政使(主管民政的副省長)徐有壬以及按察使(司法部長)陶恩培對曾國藩是一肚皮不忿。曾國藩心知肚明,但卻假裝不知,依舊我行我素。
四人的爭吵就成了家常便飯,但每次都是曾國藩勝出。因為每當三人輪番向他攻擊時,他用沉默應對,正襟危坐,閉目養神。三人喊得唇焦舌敝,四處找水喝時,他才慢悠悠地站起來說:“三位慢喝,我要去練兵了。”
就當三人對曾國藩時刻咬牙切齒時,領導班子又發生變化,張亮基之前的湖南巡撫駱秉章捲土重來,再成巡撫。駱秉章比潘鐸的度量大那麼一點,並不太為難曾國藩,但也不給曾國藩好臉。曾國藩也不攀附他,只用一顆平常心對待。
曾國藩並不擔心三人彈劾他,因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經過咸豐批准的,這就叫胸有成竹。但事故沒有發生在湖南三大員那裡,而發生在湖南軍界。
按常例,清帝國各省綠營兵受總督管理,巡撫以及其他文官,如果不掛提督銜,是無權干預綠營軍務的。曾國藩是個四不像的團練大臣,更是沒有資格。可他非要有資格,初到長沙,順利把“大團”插進綠營軍中後,他就在綠營中聘請教頭操練“大團”。其中有位教頭是綠營中的低階軍官,滿人塔齊布,此人英勇果敢,沒有綠營軍官的腐敗習氣,所以很得曾國藩賞識。
塔齊布多年來在軍營始終不得志,終於盼來了曾國藩這個大貴人,自然全力以赴幫曾國藩。曾國藩也沒有辜負他,一個月內,連上三道奏疏保舉塔齊布。於是,塔齊布由一個默默無聞的低階軍官一躍而成為參將(僅次於副總兵)。塔齊布的升職讓原本是民兵部隊的“大團”有了正式軍官,對於後來的湘軍而言,是個質的飛躍。
塔齊布對曾國藩是感恩戴德,所以訓練起“大團”來使出了吃奶的力氣。在他的精心訓練下,“大團”頻頻出動剿匪,1853年5月,“大團”出了湖南奔赴江西,和太平軍狠狠打了一架。雖然羅澤南的幾個門生都陣亡,可曾國藩卻喜出望外,因為“大團”可以獨立作戰了。
這場戰役也讓“大團”在湖南長沙的綠營軍中聲名鵲起,綠營軍本身不能打仗,所以看不得別人能打,雙方摩擦起來,火星在飛速醞釀中。
讓火星迸出的是曾國藩本人。他以團練大臣的身份對湖南軍界釋出一道命令:駐省正規軍每三、八兩日要與“大團”一起會操。駐長沙的綠營兵軍紀敗壞透頂、四處擾民,曾國藩要這些人會操為的是對他們進行紀律教育,目的是喚醒他們的良知。每當會操時,曾國藩站在高處,喊破了嗓子呼喚他們的良知,可綠營兵的良知關起門來睡大覺。
曾國藩相信只要功夫深,鐵棒能成針。精誠所至,金石都會開。他讓綠營兵加班聽他的教誨,真是苦口婆心、語重心長,像教育自己不成器的兒子。曾國藩不明白一點,別和豬談哲學,你浪費時間不說,豬還不高興。
1853年夏,長沙酷熱如下了天火。最熱的一天,曾國藩下令綠營兵在操場集合,他要文化育人。長沙政府軍福將清德忍無可忍,站在軍營前罵街。曾國藩不動聲色地聽著清德扯著破鑼嗓子罵街,過了好一陣,悄無聲息。曾國藩擦了把汗,坐到桌前寫信,信寫給湖廣總督張亮基,內容是商討彈劾清德。這自然而然地就得罪了巡撫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