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紅梅一聽差點昏倒,夜凡靈趕緊扶住她說道:“您沒事吧。”

溫紅梅抹起淚花來說:“我這兒子就是不爭氣,從小跟別人打架。後來還做了那樣的事情,剛從監獄裡出來。我還叫他找個正經像樣的工作吧,可是他啊還是整天那麼晃著。”

夜凡靈問道:“那您知道他去了哪裡嗎?”

溫紅梅搖搖頭說:“他昨天還回來過,可是今天早上就走了。對了,他還給我們留了封信。”

她拿出了壓在枕頭下的那封信,拆開來看的時候,溫紅梅捂住了自己的嘴。

不孝子郭向陽:

對不起,媽。我這次出去了,如果還有命回來,我就來看您。我從小跟別人打架,因為別人都說我是個野孩子,沒有爸爸。現在我自己又做了一件不能原諒的事情,可能再也回不來了。媽,你要保重。我留了5萬塊錢放在櫃子裡的,您該吃的就要吃,別那麼節約了。媽,你一輩子都那麼勤儉節約。現在就拿著這些錢好好享受。

隨後她們在郭向陽的家中提取到郭向陽的指紋後,指紋於菜刀還有把手上的指紋完全吻合。

2010年2月8日早上9點鐘,溫紅梅牽著郭向陽前來自首。

原來郭向陽在7號的時候早已經準備好逃跑,可是他楞楞的拿著手中的火車票。

望向天空,難道他這一生就註定這樣逃亡下去?過著膽戰心驚的日子?

郭向陽撕碎了火車票,回到了家裡。

就算是見不到明天的太陽,他也要回家看看媽一眼。

郭向陽把一切都告訴了溫紅梅,溫紅梅說:“孩子。現在去自首還來得及,法律上還能減輕你的罪刑。媽也不想看你再進去,我也這麼大歲數的人了。可是犯了法就要認罪,媽會等你出來。”

有的時候事實讓人無法接受,可是真相就□□裸的擺在那裡。

郭向陽在15歲的時候,父母離了婚,法律把他判給了母親。

父母的離婚給郭向陽留下了陰影。

他在學校裡從此抬不起頭來,同學們都嘲笑他是個野孩子。

郭向陽就那麼一拳衝過去,把那個同學的鼻子打出血了。

以後他開始跟著高年級的同學打架,郭向陽學會了偷、搶。

欺負比自己弱年級的同學,還經常搜刮些錢。

郭向陽每次拿著自己搶來的錢用在遊戲機上。

17歲的時候郭向陽就進了少管所,他出來後依然是死性不改。

讀完了高中,郭向陽沒有再去上大學。

郭向陽開始混社會,常常和社會上的人來往。

有一次,郭向陽收了些小錢幫別人打架。

他的出手很重,在那次的打架中就拿著鋼管活活把別人給打死了。

跟他一起打的幾個跑掉了,他被抓住了。

法律判了他十二年的大牢。

蹲了十二年的大牢,他出來後跟表哥秦明聯絡想借些錢。

他現在已經32歲,年紀不小了。

秦明開了酒吧自然存了不少錢,他大方的借給郭向陽錢。

郭向陽原本想好好做人,存些錢開個小店。

可是有一天,秦明來找他喝酒。

郭向陽也沒多想就陪著表哥喝酒。

秦明一邊喝就說道:“兄弟啊。你不知道我過的好苦啊,我整天都在忙著賺錢,可我發現花花她出軌了。她跟別的男人在一起抱著,我還不忍心跟她提出離婚。”

秦明越說越難過就吐了起來,郭向陽拍了拍他的背。

郭向陽說:“表哥。是哪個賤男敢勾引嫂子,我去把宰了。”

秦明喝了一口悶酒說:“男的我不知道。可我知道你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