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與訓沒有理會她陡然升起的怒氣,接著說:“但如果不是誤傷,那麼不管你有沒有受到傷害,她都要負刑法責任。”

負刑法責任,那就是要坐牢。

夏初見挑了挑眉:“您只說了刑法,那民法呢?”

民法責任,主要就是賠錢了。

權與訓眼裡閃過一抹笑意,說:“如果是誤傷,民法方面的賠償,能夠加大。”

“不是誤傷,刑法上她不佔理,但民事賠償基本上就別想了。”

宗若寧聽明白了,忙說:“那這麼說,不如就順著秋紫寧的話,說是誤傷,讓她賠錢?”

他看向夏初見,試探說:“有權大首席在,她需要付出的賠償,肯定是天價。”

對於夏初見這種家庭來說,經濟上的賠償,比一定要讓對方坐牢,更實惠吧?

夏初見聽了半天,她的第一反應,其實也是覺得,讓對方賠錢,比讓對方坐牢,確實更實惠……

可是,她心底又隱隱一種不甘橫亙在那裡,彷彿在說,憑什麼呢?

秋紫寧有錢有勢,就能為所欲為?

小飛和她都受到這麼大的傷害,小飛只留下一點晶片程式,而她也是好幾次生死一線,對方只要付出一點錢,就能了結?!

而且對方又能出多少錢呢?

哪怕對於普通人來說,看似“天價”的賠償,相對於秋紫寧的財富來說,或者相當於秋紫寧背後之人的財富來說,只是九牛一毛。

對方不會覺得傷筋動骨、痛徹心扉,只會覺得平民的命,可真賤吶!

夏初見抿了抿唇,說:“……如果是民事賠償,那能讓她和她背後的人,賠到傾家蕩產嗎?”

“如果能賠到那種程度,我只要民事訴訟,也未嘗不可。”

權與訓和宗若寧對視一眼,苦笑說:“就算我想這樣幫你,法律也不會支援我。”

“你知道法律上的民事賠償,是有上限的。”

而這個上限,對於普通人的家底來說,確實是傾家蕩產。

但是對於貴族和皇室,以及那些真正的富豪來說,那點賠償上限,也就他們一兩年的收入而已。

別說傾家蕩產,就連傷筋動骨,也不可能。

這就是差距。

是,秋紫寧不是貴族,但是她背後的勢力,肯定是貴族。

甚至是皇室……

這才是大家都忌憚她,遷就她,給她開啟方便之門的原因。

夏初見也明白這個道理,所以她更加煩躁。

她很想問,如果秋紫寧,不是皇帝私生女呢?

那還會有人,給她大開方便之門嗎?

可再一想,對方為什麼要把秋紫寧偽裝成皇帝私生女,難道不值得深思嗎?

要知道北宸帝國是有皇帝的!

可能不是皇帝的私生女,但卻給人造成這種印象,並且從中得到好處,這可是妥妥的欺君之罪!

對方寧願冒著“欺君之罪”的危險,還要這麼做,甚至秋紫寧都敢這麼做,那會不會背後的人,勢力大到她無法想象!

而這麼大勢力的人,為什麼一定要針對秋紫君呢?

當時的情況,夏初見親眼目睹,秋紫寧確實是想把秋紫君扔到那門後。

也確實是她自作自受,擠過去幫秋紫君……

但是那個時候,要不是她突然看見秋紫寧人臉頭套下的真面目,也不會震驚到發呆,才導致她沒有躲開秋紫君那一槍,同時也讓小飛付出了不可挽回的代價,而她自己,也被被秋紫寧一腳踹到那門後!

夏初見一瞬間腦子裡轉過這麼多念頭,突然問:“那秋紫君呢?她對當時的情況,有什麼說法?”

權與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