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落了座,就有僕人奉上茶,仍是茶餅子搗碎煮水,加入鹽、姜之類的佐料,味重鹹澀滯口。

須臾,一個與嚴芳菲面容有幾分相似的中年男子走了進來:“見過各位大人!讓大人們久等,是我的罪過,在此賠個不是,還望大人海涵。”他身側走著個體態豐腴,穿戴華麗的婦人,是他的入贅妻,龐柔柔。

寧山芙將我們三人一一介紹,嚴氏夫妻二人行了禮。

嚴振安問:“不知大人有何公幹?”

陳遊之說:“莫稱我為大人。今日來是因令妹嚴芳菲訴你夫妻二人,要與你們分家產。”

嚴振安嗤了一聲:“她竟然還妄想。”

龐柔柔說道:“陳執帖,請莫怪。約一年半前嚴芳菲便向衙門訴過,前縣令未允其要求。之後嚴芳菲多次求訴,屢禁不止。我們自問這些年待她不薄,未料她竟然一直肖想家產,我夫郎一怒之下已與她斷絕了關係。未料她至今日還不肯放棄此念。”

我說:“前縣令未允嚴芳菲要求,是因券書所載。可否出示券書?”

龐柔柔問:“這,大人可是覺得此案有不妥之處?”

我道:“我們是奉縣令大人之命來調查,本案有關的細節都需查證。你不必過於憂慮。”

龐柔柔與嚴振安對視一眼,龐柔柔點了點頭。得了龐柔柔的示意,嚴振安轉頭對我們說:“我夫婦二人定當配合。請諸位稍候,我去取券書來。”

從細節上看,嚴振安遵從龐柔柔的意見。嚴振安去取券書,我也不閒著,問道:“嚴老夫人除育有除嚴振安一子及嚴芳菲一女外再無其他人了麼?”

龐柔柔說:“聽相公說過,曾有兩個妹妹,都在幼年不幸夭折了。”

我想了想問:“嚴振安與嚴芳菲是否同一父親所出?”

龐柔柔回道:“相公的爹爹,是孃的原配,嚴芳菲的爹爹是在相公的爹爹去世後才娶進門的。”

我問道:“你與你相公已做了多少年夫妻了?”

龐柔柔答:“自十六歲入嚴家以來二十三年有餘。”

我又問了一些嚴家的基本情況,瞭解清楚後,便端坐著喝茶潤嗓。

嚴振安帶著券書回了,他將券書遞給了陳遊之。陳遊之看了一遍,轉遞給我。

古文豎書成行,自第一行寫“嚴芳非吾女也家財盡與吾子吾媳外人不得爭奪”,字跡稍嫌凌亂。中間無一標點。下面是證人,擔保人的簽名。寧山芙的名字亦在其中。

試著將券書所書斷句,是“嚴芳非吾女也,家財盡與吾子吾媳,外人不得爭奪。”我心中詫異得很,這是個什麼情況?

我轉向寧山芙,問道:“里正,券書是何人所書?”

寧山芙說:“嚴老夫人親自提筆寫的。”

我問:“嚴老夫人可有念出券書內容?”

寧山芙手握成空拳抵在下巴上,回憶了片刻:“有的,只是最後嚴老夫人氣力不濟,一句話說得艱難,氣息斷續。大意是家財盡與吾子吾媳。”

若是如此,券書的斷句應是“嚴芳非吾女也,家財盡與吾子吾媳,外人不得爭奪。”我已我已經明白錢縣令為何會終止審理了,若按此審下去,或許會審出個家庭倫理劇來。

嚴芳非吾女也?這裡面有多少變數?

作者有話要說: 讓親們久等了,非常抱歉!

看你們的評論,很溫暖。

謝謝你們的理解,願你們一切都好!╭(╯3╰)╮

☆、嚴家(二)

低矮的籬笆牆有些破敗,狹小的院子裡搭了個棚,堆滿了木柴,後面兩間土房。一個人從柴堆後繞了出來,是嚴芳菲。

寧山芙隔著籬笆牆喊:“嚴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