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第1/2頁)
章節報錯
市政廳也都擠滿了人。
我聽到樂隊的演奏聲,看到國旗在飛揚,手帕在迎風招展。我對當天的情景記憶猶新。人群是來迎接一連士兵的,而那連士兵也正在列隊前來。他們在內戰中服完一期兵役,又要再延長一期,現在正受到家鄉父老的歡迎。我當時只是個年輕小夥,但我是那個連的連長。在那一天,我洋洋得意,像個吹足了氣的氣球——只要一根細細的針,就可以將我扎破。我走在隊伍前列,我比世上任何一個人都驕傲。
我們列隊走入市政廳,他們安排我計程車兵坐在大廳中央,我則在前排就坐,接著鎮上的官員列隊從擁擠的人群中走出來,他們走到臺上,圍成半圓形坐下,市長隨後在那個半圓形的位子中央坐不來。他是個老人,頭髮灰白,以前從未擔任過公職。他認為,既然他擔任公職,他就是一個偉大的人物。當他站起來的時候,他首先調整了一下他那副很有份量的眼鏡,然後以無比威嚴的架勢環視臺下的民眾。突然,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接著這個好心的老人走向我,邀請我上臺和那些鎮上的官員坐在一起。
邀請我上臺!在我從軍之前,沒有一個市府官員注意到我。我坐在臺前,讓我的佩劍垂在地板上。我雙手抱胸,等待接受歡迎,覺得自己就像是拿破崙五世!驕傲總在毀滅與失敗之前出現。
這時市長代表民眾發表演說,歡迎我們這批凱旋歸來的軍人,他從口袋裡拿出演講稿,小心翼翼地在講桌上攤開,然後又調整了一下眼鏡。他先從講壇後面退了幾步,然後再走向前。他一定很用心地研究過演講稿,因為他採取了演說家的姿態,將身體重心放在左腳,右腳輕輕向前移,兩肩往後縮,然後張開嘴,以四十五度的角度伸出手。
“各位親愛的市民,”他開口說:“我們很高興歡迎這些英勇參戰的……不畏流血的……戰士回到他們的故鄉。我們尤其高興,在今天看到跟我們在一起的,還有一位年輕的英雄(指的就是我)……這位年輕的英雄,在想像中,我們曾經看到他率領部隊與敵人進行殊死搏擊。我們看到他那把閃亮的佩劍……在陽光下發出耀眼的光芒,他對著他的部隊大叫,‘衝鋒’。”
上帝呀!這位好心的老頭子對戰爭一無所知。只要他懂一點戰爭,就會知道一個事實:步兵軍官在危險關頭跑到部屬前面是極大的錯誤。我竟然拿著在陽光下閃閃發光的指揮刀,對部下大喊:衝鋒!我從來沒有這樣做過。
你們想一想,我會跑到最前面,被前面的敵人和後面己方部隊夾擊嗎?軍官是不應該跑到那地方去的。在實際的戰鬥中,軍官的位置就在士兵身後。因為是是參謀,所以當叛軍從樹林中衝出,從四面八方向我方攻來時,我總是要騎著馬對我方軍隊一路叫喊:“軍官退後!軍官退後!”然後,每個軍官都會退到戰鬥區後面,而且軍階愈高的人退得愈遠。這不是因為他沒有勇氣,而是因為作戰的規則就是這樣。如果將軍跑到前線,而且被打死了,這仗也就必輸無疑,因為整個作戰計劃都在他的腦子裡,他必須處在絕對安全的地方。
我居然會拿著“那把在陽光下閃閃發光的佩劍”。啊!那天坐在市政大廳計程車兵當中,有人曾以死來保護我這名半大不小的軍官,有人揹著我橫渡極深的河流。還有些人並不在場,因為他們為國捐軀了。講演的人也曾提到他們,但他們並未受到注意。是的,真正為國捐軀的人卻沒有受到注意,我這個小男孩卻被說成當時的英雄。
我為什麼被當作英雄?很簡單,因為那位演講者也掉進同樣愚蠢的陷阱。這個小男孩是軍官,其他的人只是士兵。我從這裡得到了一個終生難忘的教訓。一個人之所以偉大,並不是因為他擁有某種官銜。他之所以偉大,是因為他以些微的工具創下大業,以默默無聞的平民身份完成了人生目標。這才是真正的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