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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驚訝的是,對於這樣基本的人類學命題,它們幾乎從未被驗證過。也許並不出人意料的是,這項驗證工作是由一位女性人類學家挑頭開始的,她是猶他州立大學的克里斯膛·霍克斯(Kris-ten

Hawke s)。霍克斯和金·希爾(Kim H*)、瑪格達萊娜·烏爾塔多(A.Magdalena

Hurtado)、卡普蘭(H.KaPlan)一起,王要透過對巴拉圭的北部埃克印第安人的食物作定量評估來進行驗證。霍克斯還和尼古拉斯·布勒頓·瓊斯(Nicholas

Blurton Jones)、詹姆斯·奧康奈爾(James Conned)合作,對坦尚尼亞的哈德扎人進行了其他測試。首先我們來看看埃克人的表現。

北埃克人曾是完全的採獵者,即使他們在20世紀70年代定居從事農業後,仍花費大量時間用於在密林中尋找食物。根據人類的通常模式,埃克男人專事捕獵大型哺乳動物,如野豬和鹿,還從蜂窩中收集蜂蜜。女人則從棕櫚樹中敲出澱粉、採集水果和昆蟲幼體、照看孩子。埃克男人的每日獵獲量變化很大:如果他殺死了一頭野豬或者找到一個蜂窩的話,他帶回的食物足夠許多人享用,但是有四分之一的日子他一無所獲。相反,女人的收穫則是估算得出的,並且每天基本不變,因為到處都是棕櫚樹;一個女人每天能弄到多少澱粉取決於她花多少時間去敲打棕相。女人完全能夠自食其力養活自己和孩子們,但她不可能“大發橫財”而養活許多人。

霍克斯和她的同伴們研究得出的第一個令人稱奇的結論是有關男女收穫差別的問題。當然,男人的最高收穫量遠高於女人,因為一旦男人運氣好,獵殺了一頭野豬的話,他當天的收穫就會達到167千焦。可是,男人的日均收穫只有40千焦,要低於女人的日均收穫(43乾焦)。男人在一般日子裡的收穫(每天20乾焦)例更低。之所以有這樣令人困惑不解的結果,是因為男人兩手空空灰溜溜回家的時候遠遠多於他們帶著一頭野豬得意洋洋返回的日子。

如果埃克男人肯從事敲打棕相這種不夠英武的“女人活”,而不是尋求追措刺激的話,從長遠角度講,他們的收穫會多一些。由於男人比女人強壯,只要他們肯幹,他們每天甚至能比女人敲打出更多的棕櫚粉。埃克男人就好像瞄準大獎的賭徒,追求著誘人的卻又是不可預料的收穫。其實從長遠來看,賭徒把錢存進銀行,提取雖煩人但穩定的利息收益更好。

另一讓人稱奇的結果是,旗開得勝的埃克獵人並不是將大部分肉食帶回家中供妻兒事用,而是和周圍人廣泛分享。男人在找到蜂蜜時也是如此。由於這樣廣泛分食的緣故,一個埃克人所消費的全部食物的四分之三是由他或她的核心家庭以外的人員提供的。

我們易於理解為什麼埃克女人不去獵取大動物,因為她們不能長時間地遠離孩子,也不能冒一無所獲回家的風險,那會危及哺乳和懷孕。可是為什麼男人甘願放棄棕潤粉,安心於從狩獵中獲取那點低得多的平均收穫呢?為什麼男人不是像人類學家的傳統看法推測的那樣,把收穫僅僅帶給家中的妻兒呢?

這個結論顯示,埃克男人之所以選擇狩獵大動物,除開滿足妻兒的最大利益以外,一定還有其他某些原因。當克里斯膛·霍克斯告訴我這些矛盾情況時,我產生了一種很壞的預感:男人選擇帶肉回家的真實動機大概沒那麼高尚吧?我想為我的兄弟們辯解,開始尋找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