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戈登是王,一下看到那麼多錢,也會多看幾眼。

“這是打算給尼普爾王送去的,這是這五天來收的稅金中的五分之一。原本是藉著送錢,和尼普爾王談談貿易的事情。沒想到你圍著他要打,那麼這箱子錢就當做你的那一份,先送給你吧。”程千尋猛地一合蓋子,手指在上面點了點:“說好了,是五天的,等月底再送錢的時候,別說怎麼少了,是你先拿到的。”

戈登看著錢箱,再看看程千尋靠在墊子上,對著錢箱做了個請的姿勢。他伸出手,開啟錢箱,抓起一把錢來,確實是銀幣,前幾天剛送來了二千五百個銀幣,現在又有錢,埃喀什的繁榮果然是真的。

他摸著錢忍不住喃喃著:“這裡有多少?”

程千尋拿起一粒棗塞在嘴裡,好似滿不在乎地樣子:“不多,一千個。”

這裡是五分之一的稅金,那麼五天就有五千個銀幣,那麼這半個月的稅金收入將會超過前半個月。戈登簡直是驚訝了,上下打量了程千尋一番:“女王果真能幹。”

“我能幹些什麼呀,都是埃喀什位置好,我當房東收點租金罷了。”程千尋將吐出了棗核往旁邊的沙地裡扔:“就看你是不是能快點打下尼普爾,那麼到時錢就是四個人分。”

隨後悠悠又吐出:“速度快的話,可能只需要分成三份就可以了。”

“三份?”戈登一愣。

“是呀!”程千尋捏著棗,淺笑著:“聽說是烏魯那王和你一起打的,可現在他人和兵在哪裡?指不準早就準備好了,等到這裡開打後,正好撈現成的。聽說尼普爾王的兵個個很能打,他們呆在城牆內,根本不需要什麼聽從指揮,只管不讓你們進城就是。想滅了尼普爾,二萬兵要折損個三五千的才行。”

她又將一粒棗塞嘴裡,輕描淡寫地道:“當然,打一場仗,死個三五千兵算個什麼。剩下的人,會和他們的女人再結合,再養孩子;死亡人員的孩子風一吹自然會長大。家裡有老人的話,死了算了,反正老頭子老太婆的,活著也沒用。反正烏爾斯王你有本事,再招兵訓練就是了。”

戈登是最注重隊友和家庭的,一聽到這話,手從錢箱裡縮回來,扶在了大腿上,低頭沉思。

程千尋不急,反正已經到了這裡了,就耐心的等吧。她不慌不忙一粒粒地吃著沙棗,這棗肉雖然還算甜,但個小、核大,正好打發一下時間。

現實是殘酷的,再大的野心也需要冷靜對待。戈登抬起了頭,帶著幾分無奈:“兵已經在這裡了,不打不可能。”

“哼,死要面子。”程千尋吐掉嘴裡的核,冷笑了起來:“不就是怕無功而返嘛。就說是為了保護我,以及為了尼普爾王達成貿易合作共識,才發兵的。這裡有一千個銀幣,夠回去有交代了。”

“貿易合作共識?這話第一次聽到,卻挺熟悉的。”戈登帶著幾分疑惑,隨後恢復了常態,用商量的口吻道:“那我就叫人送信進去?”

“還用得叫別人嗎?我進去說就行了。”程千尋滿不在乎地道。

程千尋坐著牛車,還沒到城門口,城門上瞭望臺的人就喊了:“是誰?”

陪在旁邊、騎著驢的拉加西仰頭喊道:“埃利卡女王要見尼普爾王,立即去通報,開門讓我們進去。”

上面的人一聽,趕緊道:“你們等著!”

過了大約五六分鐘,大門“吱呀”開啟了。兩個兵跑了出來,鞠躬彎腰地恭敬地道:“尼普爾王有請。”

一干人等進去後,沉重的城門又立即關上了。

沉重的輪子滾動著、車不停地搖晃著,走了沒百米,前面帶路的兵就客氣地請他們停下。

程千尋手指輕輕撩起圍成帳篷的亞麻布,往外張望著。尼普爾果然比埃喀什大很多,大幾乎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