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要求我向那老混蛋賠禮道歉把這件事情揭過,畢竟那老混蛋和我爺爺是一輩的。

我哪裡肯幹,差點再打那老混蛋一頓。

我當時說:「你們橫什麼橫?不就是有幾個臭錢嗎?再過幾年,等老子長大了,看誰鬥得過誰。」他們也把我沒法。

鬧大了,別說本身就是他們那邊理虧,真動起手來他們家族肯定鬥不過我們家族。

只針對我一個人?我的名氣當時大得連鎮裡的領導都知道(參加不少競賽拿了不少獎),我出了什麼事還得了?結果此事不了了之,那些長輩還警告他們的子侄不要惹我,說我心狠手辣,動起手來把人往死裡打,根本不顧及後果的。

本來四叔是準備回來處理這件事的,後來聽爺爺說了我的話之後一笑,也就沒有趕回來。

幾個月後爺爺過六十大壽,幾個叔叔全都回來了,擺了三天的流水宴,花了上十萬。

宴席上四叔親自向那個老混蛋賠禮道歉,其實擺明是在示威。

你兒子不是有錢嗎?現在看看誰更有錢?四叔他們在雲南究竟做什麼生意我一直都不知道,不過我猜想不是正當生意,因為他們來錢太快了,一兩年間就賺了一兩百萬。

不過也做不準,四叔人很聰明,不會做那種犯法的事的。

本來此事就應該就此結束的,可還是留下了一個後遺症。

這個後遺症隨著我舅舅的來臨而演變成不可收拾的結果。

舅舅從小就離開了家,在外面四處亂跑,什麼賺錢幹什麼,倒賣過鋼鐵,在中俄邊界當倒爺,還做過包工頭,現在是某房地產公司的老總,具體有多少錢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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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和媽媽的感情很好,只是他一向很少在家,姐弟兩個有十幾年沒有聯絡了,對媽媽的境況一直都不知道。

那時他正準備和他的第二個老婆離婚,不知道發什麼神經居然跑到我們家裡來了。

本來他就看不起爸爸,認為配不上媽媽,結果來了一看發現媽媽居然過的是苦日子,而自己在外面吃香的喝辣的忘了姐姐,很是不好意思。

他不好意思也就罷了,偏偏又聽說了這次事件,頓時大發雷霆,說爸爸居然連自己的老婆都保護不了讓別人欺負,這種男人跟著他有什麼意思?大概是他離婚離成了習慣,乾脆鼓勵媽媽也離婚算了。

反正他有錢,不在乎養自己的姐姐。

其實媽媽根本就沒有想到過離婚。

倒不是對爸爸有感情,而是離不開我們幾個孩子。

舅舅這麼一鬧,除了惹得我家裡人把他列為不受歡迎的人物外其實也沒得到什麼結果。

可舅舅那人,怎麼說呢,自把自為慣了,覺得自己的姐姐受了這麼多年的委屈十分的過意不去,居然把媽媽騙到了他家好吃好喝地供了起來,令人好氣又好笑。

本來媽媽是打算玩幾天就回來的,結果她和舅舅那個即將離婚的老婆成了好朋友,幫助她照顧表弟表妹,耽擱了好長時間也沒回來。

其實說起來,媽媽算不上是個好妻子,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都算不上是個好母親。

她雖然不能說懶,但絕對稱不上勤快。

本事很多,但做家事卻不是其中之一,不過做的菜很好吃。

她很聰明,但不能幹,放到社會上獨立生存說不定會活活餓死。

喜歡享受,有些小資情調,不喜歡別人打攪她的個人世界。

總體來說,如果把她放在豪門世家裡,絕對是名門閨秀,魅力驚人的。

但在農村,就顯得有些格格不入,就好象天上的仙子掉入了凡塵一般。

不過媽媽身上有種魅力,能夠讓人自覺不自覺地尊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