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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看到關於鬱特的資訊就感到十分沉悶。她想歇口氣。她從書房出來,看到外面的街道想起了警方的記錄。警方記錄表明,1948年,鬱特家的房子被一場大火燒光,現在他家的房子是在原地重建的,仍然保持了歐式風格。林達不禁想,如果柳絮站在走廊上,鬱特過來站在窗下,他們會互相打招呼,柳絮會像小鳥一樣飛快地跑出來。她這麼想著,似乎日記中的情景就發生在昨天。
她溜達到後院,裝修工人還在清理挖出來的土,她站著看了一小會兒,褲腿就被濺上了許多泥點。她站在發現兩具屍體的地方,注視著已經被填平的大坑。那棵枝繁葉茂的老槐樹遮住了人們的視線。即使鬱特的表弟把柳絮叫出來,他們如果站在這裡,根本就沒人能發現,只是老槐樹見證了它們的死亡。如果柳絮的妹妹當時又把音樂放得很響,即使有什麼聲音,也沒人能聽見。
假設事情如自己所推斷的那樣,那麼,現在發生的謀殺案又該怎麼解釋呢?
她又看了一會工人們幹活,就返回到屋子裡。
1905年,夢瓊失蹤了。或許姨姨也有記錄,於是她翻到了那段時間的日記。
1905年4月2 日的日記寫道:
在今天寫這篇日記的時候,我的手發抖,幾次都拿不住筆。夢瓊也失蹤了,前幾天她還去看望了鬱特的媽媽,並且還給她帶去了她媽媽做的豆瓣醬和剛下來的梨。
鬱特媽媽後來對警察說:“夢瓊過來只待了不大的一會時間。她臨走的時候,還說過幾天再來看我。我是坐在躺椅上目送著她走出大門的。我看著她朝著她家的方向走了,這是我最後一次見她。”
林達想起來自己沙盤上的模型。這說明,她回家的時候,要路過鬱特表弟家門口的。
她不停地看日記,看到夢瓊失蹤三個月後的日記:
“今天是個悲傷的日子,鬱特媽媽也死了。我們傷心,但從另一個角度而言,對她來說未嘗不是一種解脫,她可以和自己的兒子在天堂相見了。在她臨終的前幾天,神智經常處於昏迷狀態,一陣說柳絮和鬱特都在她身邊,一會說她的病就快好了;一陣又說丈夫現在不嫌棄她有病了,一直守侯在她身邊。她還說等她好了,她們一定要出去旅遊,再不想鬱特死亡這件事了。”
她提到了她的丈夫,林達知道,從鬱特死後,他們夫妻的感情就更加不好了,原來有鬱特在他們中間調解,他們之間的矛盾還並不突出,但鬱特一死,兩人之間幾乎無話可說。按照他們貌合神離的關係,在柳絮失蹤的那天晚上,她是不會和妻子一同去參加聚會的。而且,日記中介紹他的情況很少,林達只好叫他鬱先生。
她不停地翻看日記希望能找到關於鬱特的資訊,但是從他死後不久,日記上提到的都是夢瓊的,沒有了鬱特和他表弟的任何資訊了。
1906年的日記是從元旦開始記起的:
“今天下午,我們參加了鬱特父親和羅小姐的婚禮。婚禮辦的規模不大,因為鬱特媽媽死了還沒有一年。鬱先生還不到50 歲,年齡並不大,而且他長得很英俊,比實際年齡看起來還要年輕得多。他是在我的一個好朋友家遇到羅小姐的,雖然羅小姐只有22 歲,但舉止很成熟,我們也希望這種忘年交的婚姻能夠長久。”
“他們賣掉了原來的房子,因為這裡有太多痛苦的回憶了。然後他們又在竹林鎮的高檔住宅區,就是竹林巷136號又重新買了房子。”
竹林巷136號?這個地址怎麼這麼熟悉?
林達忽然想起來了,上週她還去過那裡,這就是賈午的家。
轉世殺手(長篇連載) 74
趙悅和李虎來到劉大頭家。門沒有關嚴,他們敲了兩下門,得到允許後,就推門進去。他們看見大頭正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