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書蘭一口次跑到了鎮口那棵老梧桐樹下。

不是趕集的日子,街上沒什麼人,也沒有等客的車。

不過沒事,這兒是主幹道,一路下去連線著十幾個村子,她等上一會,說不準就有拖拉機或牛車啥的可以坐了。

其實她家離鎮上不太遠,走路快一點,一個小時也能到。

可如今的鄉村公路還沒有鋪上水泥,昨天晚上又下過雨,路不好走,全是爛泥,她要是就這麼回去,腳上這雙鞋怕是要廢了。

她腳上這雙小皮鞋可是哥哥在市裡買了寄回來的,孟書蘭寶貝得很,一點都捨不得。

正這麼想著,身後突然傳來了一陣輕盈的鈴當聲。

孟書蘭有些意外地看過去,便聽見有人說:“你擋著路了。”

這個聲音低沉暗啞,在十月深秋裡顯得特別清冷,讓她感覺熟悉。

應該是顧寒松吧。

上輩子那個經常去醫院看望自己的人,她的同鄉,老家一牆之隔的鄰居,是他們這個小旮旯地方飛出去的金鳳凰,是十幾年後,電視跟雜誌上經常出現的人物,是那些年國內最為成功的企業家,人中龍鳳。

孟書蘭揉了一下有些溼潤的雙眼,果然見到顧寒鬆了。

只不過並不是她記憶中過了而立之年的顧寒松,而是青蔥歲月剛剛年滿二十歲的顧寒松。

他也不知道從何處而來,駕著個騾板車,穿著一雙老舊的解放鞋,黑色的水桶褲配洗得泛白的藍外套,整個人灰撲撲的。

見慣了西裝革履,連頭髮絲都透露著工整與精緻的顧寒松,猛然給她來個農村小夥兒版本的,老實說她有些不適應。

他的頭髮怎麼那麼長,搭在額前的時候都快要將半邊眼睛給遮完了,看人的時候視線就從髮梢傳過來,配上那張不苟言笑的臉,是充滿距離感般的陰鬱。

二十歲的他是這樣的嗎?

時間太過於久遠,孟書蘭都有些記不清了。

按理,他倆是鄰居,應該很熟悉才對。

小時候的確如此。

從孟書蘭有記憶開始,就追在顧寒松屁股後面叫他哥哥了。

那時候孟書蘭就覺得顧寒松很厲害,他什麼都會,能下河捉魚,上樹掏鳥蛋,地裡田間一把好手,成績也好,還特別照顧自己。

孟書蘭還記得,他經常對自己笑,摸她頭上的小辮子,去公社上學的時候都會等她帶著她,有時下雨,還會為她撐傘,揹她過河。

不過後兩人大了,男女有別,也就不怎麼一起玩了,顧寒松那性子也漸漸冷淡起來了。

在公社上完小學,他爺爺沒了,他輟學在家務農,她來到鎮上讀初高中,一個星期就回那麼一次,面都見不上,兩人越發疏遠了,有時候路上遇見,他甚至還會避開自己。

老實說孟書蘭心裡是有一些傷心的,就感覺這人不把她當朋友,只跟那些男生玩,嫌棄她是姑娘家了。

再後來,她考大學上大學,他南下打拼很快將家人也接了過去,兩人直接失去了聯絡。

等到重新再接觸時,已經是七年以後了,那時的他已經有所成就,還不忘家鄉,回市裡投資,因為是同村的關係,領導專程將她從基層調到前方去做接待。

那天,穿著名貴西裝的顧寒松就像是變了一個人似的,哪還是以前那個窮小子啊。

孟書蘭就意識到,他們已經越來越遠,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了。

那次接待,全程都有領導跟著,兩人雖然都認得彼此,卻沒機會閒聊。

孟書蘭就記得他問過一句,“他對你好嗎?”

當時她跟韓寧已經定好日子要結婚了。

這個他孟書蘭自然知道指的是誰。

她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