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蘇倩請假返回人間的第四天。

也就是說,蘇倩和女兒小櫻的相處,只剩下兩天時間。

母女倆都默契地沒有提離開的事,彷彿只要不提,就能一直陪伴下去。

第四天的時候,蘇倩陪著趙櫻,在她的墓旁邊,一起種下了一棵櫻花樹。

以前,蘇倩喜歡櫻花,是因為櫻花是她愛情的見證。

可,她的愛情到底還是破碎了。

但,現在的蘇倩依舊喜歡櫻花,如今是因為她的女兒小櫻。

蘇倩從來不後悔生下女兒,她只是遺憾,女兒一出生就沒有了母親,她沒辦法陪伴在她身邊。

趙櫻親手把土埋上,哪怕是手弄髒了,她也沒有在意。

隨即她起身,轉頭問蘇倩,“媽媽,你說這櫻花樹能活嗎?”

“能,肯定能的。”

趙櫻笑了,“嗯,我也覺得能。”

頓了下,趙櫻道:“媽媽,我會好好學習的,等我以後工作掙錢了,我就給你重新修墓,一定修得漂漂亮亮的。”

至少,不會像現在這麼簡陋。

屆時,她還要給媽媽立一塊碑,上面寫著:趙櫻之母,蘇倩之墓。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連快墓碑都沒有。

趙櫻有聽老一輩的人說,人,太過年輕就枉死,是不能葬入祖墳,也不能立碑的。

可趙櫻不信這些。

不入趙家的祖墳,可以,她知道,媽媽肯定和周敏阿姨說的那樣,不願意進趙家的祖墳,也不願意墓碑上刻著趙元之妻。

可她就是要為媽媽立碑,那是為了生她,失去了寶貴生命的媽媽,那是在地府徘徊17年,仍然念著她的媽媽啊。

媽媽,有資格立碑。

蘇倩眼眶泛著紅,伸出手摸著女兒的發,道:“好,小櫻想怎麼做都可以,媽媽都聽小櫻的。”

種下櫻花樹,蘇倩又帶著女兒去遊樂場玩,雖然以現在趙櫻17歲的年紀,已經不再合適了,但蘇倩似乎就是想要彌補女兒童年的缺失。

小櫻有媽媽陪著,進入遊樂場的那一刻,她似乎也變成了一個六七歲的小孩,她再也不用羨慕趙棠,或者其他小孩,有媽媽陪著一起去遊樂場了。

因為,她也有媽媽陪著來了。

當晚,母女倆都玩得很開心,也玩到了很晚。

晚上,蘇倩哼著歌謠陪著女兒睡覺。

“媽媽,這歌謠我聽著很是熟悉,是哪個歌手唱的,歌名叫什麼啊。”小櫻抬頭問。

蘇倩愣了下,“沒有哪個歌手,也沒有名字,這是我自己編的。”

“可是我覺得很熟悉,好像,很久很久以前就聽過……”

蘇倩沉默了,似乎喚回了久遠的記憶,“你以前確實聽過,那是我懷你的時候……”

那個時候,滿心期待女兒降生的蘇倩,每每到了晚上,都會哼著自己編的歌謠給肚子裡的孩子聽。

她想,或許小櫻會覺得熟悉,就是因為這個吧。

小櫻眨了眨眼,對於媽媽的解釋,覺得很是神奇。

漸漸的,小櫻睡著了。

睡著後的小櫻,覺得自己好像變小了,她蜷縮了起來,似乎在一個溫暖的地方,起初,周圍一片漆黑,她似乎沒有意識。

慢慢的,她好像有意識了。

然後,她就聽到了一個很溫柔的聲音,和她說話。

說了什麼,她聽不清。

伴隨著那個溫柔的聲音,還有悅耳舒緩的歌謠也傳了過來,那輕快的旋律,也刻進了她的腦海裡……

夜半,在小櫻睡著後,蘇倩偷偷起身了。

其實,作為鬼,不是睡覺的。

而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