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堂審李景文(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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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縣府衙大牢內。
一名獄卒將一碗糙米稀飯放進了牢裡,對李景文道:“吃飯了。”
李景文沒看那飯一眼,仍然坐著一動不動。
“你小子,從進來到現在,坐在角落裡一動不動,除了喝水,一點東西都沒吃過,你是準備絕食而盡嗎?”獄卒奇道。
李景文沒有絲毫反應。
這名少年進了牢獄後,沒有說過一句話,獄卒覺得他大概是個啞巴,不再管他,準備離開。
李景文卻突然道:“我要報案自首,我殺了人,殺了李家莊李小丫。”
連續兩日未進食,他說話有氣無力。
獄卒更覺驚奇,這小子不說話,一說話就直言自己殺了人,估計腦子有些問題。
獄卒不敢有絲毫怠慢,上報給了縣丞。
趙京聽聞李景文殺了李小丫後,十分意外。
他命衙役傳訊了李小丫的父母來衙門,瞭解李小丫的死因。
李小丫淹死於家中水缸之中,家人都認為是意外,加上之前的縣令官聲很差,百姓能不報官就不報官。
趙京瞭解實情後,其實很難有證據證明李景文殺了李小丫,他想不通李景文為何要自首。
因為趙文博被擄走一事,他雖對李景文恨得牙癢癢,但他為官清正,並不會徇私枉法,故意重判李景文。
主犯李老頭和瞎眼老太已經死了,李景文不過是從犯和知情不報之罪,案件審理後頂多剝奪他的考生身份,判他永不能參加科舉考試,再關個幾天就會放回去。
難不成李景文見父母已亡故,他孤身一人在世,不想活了?
趙京思前想後,決定將孩童失蹤案和李小丫被殺兩案一起於明日下午公開堂審。
一大早,捕快就傳訊了孩童失蹤案的相關人員,方靜辰和許昭作為協同人員也一併被傳訊到了府衙。
李婆婆和她兒子兒媳接到衙門傳訊時,聽聞李景文自供殺了李小丫都滿臉驚愕,他們家和李景文家幾乎沒有交集,李景文為何要殺害小丫?
因是公開審訊,府衙大門外站滿了前來圍觀的百姓。
李婆婆一看見地上跪著的李景文,立馬撲了上去捶打他:“你個天打雷劈的,還我家小丫的命來。”
一旁,孩童失蹤案的家屬看了都在心裡暗想打得好。
捕快等李婆婆發洩一通後,方拉開了她。
許昭見李景文一動不動,一臉平靜,倒是猜到他意欲何為,這個人面相極為圖名氣,不在乎這名聲是好是壞。
趙京拍下驚堂木,說開堂。
李景文旁若無人地自述起自己的身世和他們家的秘辛,完全不給趙京問話的機會。
李景文也不知道他孃的真實姓名,他爹李樺私下喚她“十一娘”。
十一娘不是筠州城人,是李景文的父親李樺外出行商時,半路上撿回來的。
李樺瘋了一般愛上了這個身份不明的女子,他將這名女子帶回了家。
李樺父母對這個來歷不明的女子十分不喜,極力反對李樺娶這個女人進門。
但李樺說十一娘已有身孕,他非她不娶。
李樺父母見兒子一顆心全在十一娘身上,只得妥協了。
十一娘嫁進李家,不到八個月便生下李景文,對外稱他是早產兒。
這些情況,李家莊的人都知道個大概。
十一娘鮮少出門,也不允許幼年的李景文與村子裡的同齡人玩耍,他只能偷偷羨慕地看著一起玩樂的孩子。
李景文六歲的時候,十一娘告訴他,他不是李樺的親生兒子,他的親生父親被賊人殺害,他一定要努力讀書,考取功名,努力當個大官,為親生父親報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