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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了孩子,過著幸福平常的生活。
溫存完,林城說自己累了。林城滿頭都是汗,又累又可憐,傅荀終於決定放過他。
這輛車還是太小,櫻桃落了滿地,傅荀咬了一口林城手裡抓著的一把已經被捏爛掉了的櫻桃。傅荀是真的稀罕林城。
他下車,將外套脫了,蓋在林城的身上。林城打著很輕的呼,傅荀下車去抽菸。
傅荀活了小半輩子,什麼都經歷過了,偏偏情愛一事上懵懂不自知。他情人有過許多,卻不知道如何愛人。他將親情看得很重,重到就算是傅年殺人放火,他都能給傅年平了。他又把親情看得很輕,家裡除了傅年以外的許多人,他都不太在乎。
他肩膀上又許多擔子,別人都因為他揹負的這些,稱呼他一聲傅二少。
他要是不喜歡男孩子就好了,或者要是林城不是男人就好了,這樣的話,林城就不會遇到狼心狗肺的他。他除了圖林城的身子,也不知道自己還能圖他的什麼。林城不愛他,他總不能去圖林城的心,林城要是不給他,他得多沒面子。
“荀,阿荀。”
傅荀聽到林城熟睡中的呢喃。
他把車門開了條縫,讓山風吹進車裡去。他們與海邊還有段距離,而這裡已經春暖花開。傅荀脫了身上被扯破的襯衫,丟到後車座,他抱起林城,將林城帶血的褲子脫掉。
林城迷迷糊糊地醒來,睜開一條眼睛縫,他彷彿還沒清醒過來,以為自己還在夢裡。他勾著傅荀的脖子,用臉頰像小貓撒嬌一樣去蹭:“我疼,你不要再來了。”
傅荀要荒唐的某跟神經迫踩了一腳剎車,他將林城放在副駕,關了車門,步行到鎮上的一家藥店。在許多藥裡,他選了一管外敷的藥膏。付完錢,他匆匆地走了。
街上是濃濃的煙火氣,烤串香氣四溢,被遛的小狗在電線杆下撅腿撒尿,人間可愛。傅荀低著頭,固執地不肯去看一眼。
其實他們兩個人的結局從相遇那一剎那起就註定了。他對林城一見鍾情,而林城對他避之不及。林城就好像傅荀幼年時愛吃的蠶豆,硬硬的,脆脆的,滋味初初嚐起來一般,細細咀嚼後,才覺得回味無窮。
傅荀回到車裡,林城還沒有醒。傅年撩起他給林城大腿上披的外套,伸手去給林城上藥。
林城醒了,很茫然地看他,眼神裡帶著怯:“你,要做什麼?”
傅荀沒有說話。
林城瞭然,他伸手掀開了外套,自己磨磨蹭蹭地爬起來,朝著林城露出自己的身體。他的身體無疑是漂亮的,在男人中也算是健碩,十分吸引女性喜歡。原本他有足夠幸福的人生,只是一切都被傅荀毀了。
他沒法說自己不恨傅荀。
可傅荀現如今是他的丈夫,是他的一切,是他的家族得以賴以生存的唯一支點。
“不好意思,我剛才睡得比較沉。”林城趴在方向盤上,他用外套把方向盤遮擋住,免得髒了車。
傅年的手伸出去,握住林城的脖頸。那脖頸十分粗,傅年的手貼上去,手指撫弄著林城的喉結:“繼續睡吧。”
林城一愣。
林城的臉頰上還有未乾的淚痕,傅年狼狽地別過臉,好像不願意承認,帶給林城這一切傷害的是自己。原本他只是想要把林城帶在身邊,溫柔以待,像對待他以前的那些小情人一樣……
林城是他的妻,多少會和他之前的小情人不一樣。
“我不做了,你繼續睡吧,我就是給你上藥而已。”傅荀說。
林城有種受寵若驚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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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們為數不多能夠好好相處的時刻,等到了後面,傅年對林家老么喜歡的那個孩子動手,林城就數次和他反抗。
傅荀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