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澡之後,思愉回到房間拿出一本雜誌來看。

不過,她哪裡有心去看雜誌,她在想著明澤對她說,他要跟他現在的女朋友分手。

思愉心裡很過意不去,她突然覺得自己是位壞女孩。幹嘛剛重生就要與別的女生搶男朋友呢?

明明當初是自己不想與明澤交往,認為明澤就是一個紈絝子弟,自己不喜歡他,甚至還因為這個事情跟家裡大吵了一架,拒絕與明澤相親,這才導致兩人沒有在一起。

而如今,明澤已經開始在與另一個女生交往,雖然明澤向自己強調說,他和他現在的女朋友才剛開始交往,感情不深,就算他與女朋友的分手了,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但無論明澤怎說他決定與他女朋友分手的事與自己無關,思愉還是覺得自己像是一個罪人,她無法擺脫這種負罪感。她的心情愈發沉重。

思愉開始思考重生之後自己的人生,思考自己的選擇。她意識到,自己曾經的偏見和固執,讓自己錯過了很多美好的機會。她決定改變自己,學會寬容和理解,不再讓偏見和固執影響自己的人生。

然而,思愉的內心依然充滿了矛盾和自責。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夠真正改變,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夠擺脫這種負罪感。她覺得自己像是一個被困在自己內心世界的人,無法找到出路。

思愉沒有心情看雜誌了。她得好好想想重生後的自己怎麼樣才能應付方誌華,不讓他對自己起疑心,還有怎麼樣才能查到他的情人呀?

這時思愉又想起重生之前,媽媽被自己氣得要到省城治療的事。

………

這是接著想重生之前的事。

表弟張新國在電話裡告訴思愉,小姑的事就不用她擔心了,還有二舅警告自己,若她母親有什麼問題,她和方誌華也別想在教師這一行幹下去了。

思愉與表弟通完電話後,回到家。家裡很安靜,漆黑一片,思愉開了燈。

思愉心煩意亂地坐在長藤椅上,內心充滿了懊悔和自責。

如果不是因為自己一時衝動,打電話給媽媽炫耀並示威,告訴媽媽自己偷偷將戶口偷出來與志華去登記結婚,並且用堅定的語氣向媽媽宣佈:

\"媽媽,我現在已經成為方誌華同志的合法妻子,你們不能再阻止我和志華在一起了,我們已經是一家人了。\"

那麼,媽媽就不會被氣到爆血管,需要緊急送往省城大醫院接受搶救治療。

一想到這裡,思愉的心中便湧起無盡的愧疚和悔恨。她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不僅傷害了媽媽,也讓整個家庭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之中。

如今,她只能默默祈禱媽媽能夠平安無事,同時也下定決心,以後一定要好好對待家人,不再做出令他們傷心難過的事情。

到了第二天一大早,思愉踩著單車去找志華。她是家裡的獨生子女寵,自然父母當她寶貝一樣。從小到大,她都是順順利利的,從來沒有遇到過什麼大事。其實,即使遇事,父母也會替她頂著的。

現在媽媽病了,思愉內心充滿了焦慮和無助。她感到彷徨不安,不知道該如何應對這個突如其來的情況。她已經和志華登記結婚,成為合法夫妻,而志華也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她生活中的伴侶和依靠。

當家庭遭遇困境時,思愉本能地將目光投向了志華。她認為他是她最親近、最重要的人,也是她可以傾訴心聲並尋求支援的物件。於是,她決定找志華商量一下,共同探討下一步的行動方案。

思愉覺得他們有必要去省城醫院看望生病的媽媽。這也是讓自己父母看到志華對他們的一個態度。

思愉來到方誌華的家,剛遇到方誌華父母起床。

現在的方誌華父母的身體比兩年前她第一次見到時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