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學好法律的用處(第1/2頁)
章節報錯
韓立明把雪茄放到嘴裡,深深吸了一口,讓美妙的煙霧在口腔裡轉了幾圈,也不吸進肺裡,輕輕的吐了出來,笑吟吟的看向林放、何乃斌兩人。
“兩位,喝不起明說,我可以一分錢不要,權當打發叫花子。但是……”
韓立明冷笑著道:“你們紅口白牙的就敢說我這裡是黑店,爺很不高興,你們趁早給我把錢拿出來。就算警察來了,你們也得給我賠錢!”
“韓先生,先別急著下結論。你說這瓶紅酒三十萬,你確定?我可是開著錄音的。”
“開錄音又怎麼樣?呵……我的酒吧,我有定價的權力,就算說破天去,你們既然喝了,就得給錢!”
“韓先生承認錄音有效就行,這證明我不是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偷錄的。”
韓立明感覺有點不對勁,卻又搞不清哪裡不對,他警惕的望著林放,道:“你想怎麼樣?”
“不想怎麼樣,留個證據罷了。我現在進的是發改委的官網,物價局的網站並了進來,我實際上想進的是物價局的網站。”
林放笑了笑,錄音繼續開著,他開啟了發改委的網站,道:“這裡有個高階檢索,我現在輸入這瓶酒的價格……e……韓先生,上面寫的很清楚,你這瓶紅酒,指導價是600,關稅、增值稅、消費稅合擊482,最高不應高於指導價五倍,恰好是三千塊。三十萬……我想,物價局會很有興趣找韓先生聊聊……”
“物價局,呵呵……”
“韓先生想說物價局不管是吧?沒關係,超過指導價五百倍的售價,超過選單一百倍的售價,顯失公平,涉嫌非法經營、涉嫌欺詐。物價局不管,消協不管,法院要管的。韓先生,自我介紹一下,鼎泰行林放,需要我給你發一封律師函嗎?”
韓立明臉色一黑,下意識的就想去搶林放手上的手機,卻被他輕鬆躲了過去,把手機放進兜裡。
“韓先生,你搶我的手機,涉嫌搶奪罪,剛剛你手裡的雪茄差點燒到我,需要警告你的是,只要你手裡的雪茄碰到我一根頭髮,就從搶奪罪變成搶劫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哦!”
林放看了一眼臉色更黑的韓立明,又道:“剛剛忘記說,欺詐罪,數額巨大,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真可惜,五千塊是數額較大,五萬塊是數額巨大,五十萬才是特別巨大,差點你就可以十年以上到無期了呢,不過數罪併罰的話,也可以判你十年的……”
“夠了!”
韓立明忍無可忍,冷冷的望著林放,道:“小子,少在這裡唬我!不要以為我不懂法律,你就可以肆意胡說八道。我不懂,有的是人懂,你給我等著,我找人問問!”
“請便。”
林放輕輕一笑,一臉輕鬆的拉著何乃斌,回到沙發上坐下,然後摸出手機,快速操作了幾下。
“放哥,真沒問題嗎?”
“放心,你以為我為什麼找機會坐下幹嘛?剛剛的錄音、照片,我都上傳到了雲盤,還給自己發了一封郵件。就算手機被他們搶走也沒關係,證據留著呢。”
“我問的不是這個……”
何乃斌乾笑了兩聲,道:“我是想問,咱們要是去法院告這個韓立明,真能讓他蹲個十年八年?”
“理論上,是可行的。”
“那實際操作上呢?”
“實際操作……你給錢了嗎?”
“還沒……”
“你想給嗎?”
“不想……”
林放用看白痴一樣的眼神望著何乃斌,道:“你捨不得這個錢,還想讓人坐大牢,你想什麼呢?不過……奶斌,你報復心挺強啊,咱們還沒被怎麼著呢,你就打算把韓立明給送進去?”
“我這不是氣不過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