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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漢城嗎?”
“啊!所以你才決定在湖北……可是,謝欺花會好心收留我們嗎?”
李盡藍正要開口,談話被打斷。
民警從審訊室出來,對李盡藍說了個地址:“我們查到你姐姐的住所。”
李盡藍頷首,民警又提出開車送他們回去,李盡藍卻一口回絕。見兩孩子始終不放下警惕,他只好說:“已經為你們辦理了取保候審,拘留是不用的,但後續如何,還是要等通知。”
出了警局大院,李平璽才問:“為什麼不讓警察叔叔送我們啊?”
李盡藍答非所問:“我剛才撒謊了,說謝欺花是我們的監護人。”
李平璽不懂這些,當然不懂,一個十歲的孩子又懂什麼。李盡藍儘可能簡單地解釋:“但她其實不是我們的監護人。只有滿十八歲,並且有負擔能力的親屬,才必須承擔這個義務。”
“你的意思是,謝欺花肯定會說她沒有負擔能力,管不了我們?”李平璽想了想,“或許我們可以不依靠她,我可以出去打工,可以彈琴……”
太天真了。李盡藍只有在這種危難關頭,才發現弟弟有不同於他的愚蠢。
“你見過哪個機構收童工?我們一年齡不夠,二學歷不夠,能去哪兒討生活?難道再被遣回北京當孤兒嗎?”
“還是你覺得人家會花錢讓一個十歲的小孩彈琴?你只能去打黑工,你能確保自己不被騙嗎?一路走過來,我們不都是靠騙別人才活下來的?再說那些無良老闆會怎麼對你?你知不知道每年多少童工被剝削、被虐待?”
李平璽被嚇得淚眼汪汪。
李盡藍抑制住自己的情緒,正色道:“平璽,我們需要一個監護人,需要有一個人能撫養我們。”
“對不起,哥哥,是我太笨了,我太沒用,想不出辦法,只會拖後腿。”
“你只是生病了,一直沒好。”這段時間,李平璽確實反反覆覆地低燒。
“先休息會兒吧。”
李盡藍把他扶到一旁的自助便利店裡。兩人買了一袋麵包和一瓶水,吃完就開始問路。
臨近傍晚,他們終於找到了謝欺花的住址,老小區老房子,一切都是灰塵瀰漫的氣味。
“哥哥,你說,謝欺花會答應當我們的監護人嗎?”
很難,李盡藍想,但他必須得這麼做:“她會的。”
李平璽靠著哥哥睡了過去。
。
時間回到現在,李盡藍解釋完前因後果,謝欺花就爆發出一聲冷笑。
“憑什麼?”她扶著額頭,“我憑什麼養你們?真是長得醜想的美。”
平心而論,李平璽和李盡藍都不醜,放在孩子裡也是出挑的。李平璽像李母,遺傳了她的一雙寬鹿眼,純良清秀。李盡藍更像李父,眼窩深邃,眼尾上斜,標準的丹鳳眼,眼球漆黑如一顆磁石。但他們的漂亮與否,和謝欺花養不養他們有半毛錢的關係。
“你只用養我們到十八歲。”李盡藍改口,“養我到十八歲就可以,我成年了就可以出去掙錢。”
“十八歲?我養你到一百零八歲好不好?真是痴心妄想,你做你的春秋大夢去吧!”謝欺花懶得和他廢話,掏鑰匙開家門,“趕緊滾啊,明早要是發現你們還在,我就直接報警了。”
李盡藍又說:“到時就有親戚來找我們了,肯定會給你撫養費的。”
聽到和錢有關的字眼,謝欺花才願意駐足:“撫養費?給多少?”
“……你需要多少?這些都可以等我們進門了,再慢慢談。”>>
“我讓你進個屁。”謝欺花逗他呢,“我信你的撫養費啊?”
李盡藍剛放下的心又懸起來。
“你覺得我信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