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無敵幫與戰神幫(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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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墨一點沒客氣:“很簡單,我就三個要求。”
“首先,以後在廠裡,我吃飯可以不用用錢用票。”
這年頭工資太低,就算陳鋒兌現承諾,一個月給李墨兩三倍的工資,那也只有七八十元,即便加上各種票,收入也還是太低了。
李墨既然佔用了這具身體,那就有義務更有責任代替原主,照顧好老家父母。
他打算把省下來的錢,全都郵寄回老家去給二老。
“可以,我答應。”
蔣海山不假思索的點頭應下。
吃飯能花幾個子兒?
“第二,我現在住的倉庫,以後不能收回,那輛角落裡吃灰的車,我睡覺佔用的檔案櫃啥的,廠裡不能動,其它東西,廠裡可以自由支配。”
李墨想把那輛車搗鼓好,將來回老家,就可以開車回去了,不用坐車,又能省下一筆錢。
反正民兵團就有燃油,直接從油箱裡抽出來加進車裡就行了。
陳鋒不會不給他這個面子!
再者就是,那個倉庫面積不小,將近三百平呢,以後完全可以當做科研車間來使用。
“行,也沒問題。”
蔣海山再次痛快的點頭應下。
反正倉庫裡那堆東西都是毫無用處的破爛,全都留給這小子也沒啥,又不值錢。
再說了,李墨還有膽量擅自出售國有資產不成?
收拾不死他!
“最後一個要求,明天,蔣嫣然必須跟我去民政局,把離婚證打了!”
愛死了蔣嫣然的是原主又不是他,對於蔣嫣然,有蔣海山這層關係,他沒有任何好感。
本以為蔣海山還會痛快答應。
然而出乎意料,蔣海山思忖片刻,斷然拒絕道:“小李啊,你跟然然離婚這事兒,不著急。”
“我的意思是,等然然辦理完了所有入學手續之後,你倆再去打離婚證,你看這……?”
既然李墨不去舉報他了,又被陳鋒要走。
那離婚的事情就不用著急,讓蔣嫣然不留下任何汙點,對於蔣家來說,很重要!
“可以!”
李墨痛快點頭答應。
距離省城那所重點大學開學,還有一個月零幾天。
等得起!
全程,一旁蔣嫣然木著臉蛋,一語未發。
她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個可以隨意交易出去的物品,被自己的父親拿來跟別人做交易了。
可她心裡明明非常抗拒也非常厭惡這一點,偏偏就是說不出反對的話來。
實際上,蔣嫣然不是很想跟李墨離婚。
三年多的時間,李墨已經在她心裡留下了不可取代的位置。
但她依舊說不出拒絕的話來。
從小,父母就教育她,‘作為女孩子,做任何事都要以大家庭為第一位’、‘女孩子嫁人,就得看對方的家世’……
以前,蔣嫣然從未懷疑過父母對她的教育方式。
然而現在,她心裡第一次產生了懷疑。
從小她接受的教育,真的就是正確的嗎?
在她的思考中,李墨已經跟著陳鋒離開了辦公室。
“然然,時間不早了,跟爸回家吧。”
解決掉最棘手的麻煩,蔣海山猶如吃了排毒養顏膠囊,把肚子裡積攢了四十八年的老宿便給排了出去,渾身輕鬆。
就在這時,蔣嫣然冷不防忽然開口問道:“爸,在您心裡,我到底算什麼?”
蔣海山聞言不禁一愣,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
走出一號辦公樓。
李墨想問問陳鋒,成為一名民兵,需要辦理哪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