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三大隊(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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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不怎麼想管的,因為結婚這件事對於他們倆來說太容易了,主要還是找一個適合的才好。
管不了那麼多,都50多了。
26年的時候鄭娟一下子就病倒了,然後一個月後就離開了。
醫生說是因為年輕的時候太勞累傷了本,雖然之後的日子好了很多,但是傷了的也補不回來,所以才會在70多歲一下子就病倒了。
鄭娟一走,我也是精氣神不佳,雖然不至於一下子就走,但是感覺沒什麼意思。
兩個孩子陪了我一段時間後,被我打發走了,畢竟他們還有自己的家庭。
然後周秉昆他們幾個也經常來看我。
過了幾年,覺得很沒意思,就想離開了,然後交代了一下自己的孩子。
還有把一些基金給了他們,就算以後公司破產,生活也不會一下子變得艱難。
周秉昆他哥得了胃癌,聽說最後是和他嫂子一起去了他們當時下鄉的地方。
喬春燕和曹德寶兩人是有點聰明,而且是聰明過頭了,期間聽說還舉報了周秉昆他哥,導致他們幾個人的關係破裂。
還有一些亂八七糟的事情。
再次睜開眼。
這好像是在牢裡吧。
我怎麼在這裡呢。
閉上眼睛,記憶浮現,這次是魂穿啊。
我叫程兵,現在辦的案子是抓捕王大勇和王二勇。
王大勇開車跑了,王二勇被聯防以及群眾抓捕,過去的時候正在捱揍,還好來的及時,把人救下來了,要是知道自己會坐牢,心裡肯定是想著還不如讓人們打死算求,但是穿著這身衣服肯定是要去救的。
審訊過程中,王二勇挑釁我們,導致我憤怒的打了一拳,隨後犯人腦幹出血死亡,無法證明是當時群眾打的導致的還是因為我打的導致的。
但是最後確實是我打出了最後一拳,所以責任在我,被判11年。
本來這件事還是有些餘地的,畢竟當了這麼多年隊長,功勞苦勞不少,但是沒有想到,王二勇的母親在記者面前說了這件事,導致事態擴大。
我被當成典型,也為了擋住群眾的嘴,只能重判。
後悔嗎,不後悔,王二勇做的事情,要是找個沒有人的地方,別說拳頭打了,就是拿出加特林對他來上10分鐘都不夠解恨的。
但是這件事情導致我被坐牢,還有其他的兄弟相繼被離職,這件事情也暫時還不清楚,七叔本來還有一個月就退休了,因為這件事情導致中風了,半身不遂。
老婆也離婚了,長得很好看,也不知道最後便宜那個男人了。
王大勇這個兔崽子,等老子出去的。
程姓挺好,但是要是姓祁,估計也沒多大事情。
感受了一下身體素質,還行,但也就是還行,畢竟監獄沒有什麼油水,看來得鍛鍊一下了。
鈴聲響了,該起床了,洗洗涮涮之後,跟著一撥人去踩縫紉機。
要說提前出去,也行,空間裡那麼多的科技,掏出幾件就行。
但是這不符合人物,畢竟我一直是一個隊長,要說抓人破案行,但是研究一些技術,那確實不太可能,監獄裡也沒有這些書,要是書還是很多的,都是一些勵志類,經濟類,小說等等,所以要是弄出來這些資料,肯定會嚴重調查的。
反正也不著急,還有幾年就出去了,今年應該是05年吧,還減刑了將近兩年,後年就出去了,懶得折騰。
監獄裡有不少的人才,可以和他們學習一下。
監獄裡的作息很規律,感覺比外邊上班強,每天工作8個小時,免費吃飯,免費住宿,還有工資,還有休息時間,禮拜天還休息一天,會組織看電影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