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想到了房子(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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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琉璃廠這一通逛,剛剛他從人民文學雜誌社領的稿費就花出去差不多小一半。
還是有點窮啊,季宇寧的心裡嘆了口氣。
他記得前世80年代初,畫家許麟廬的兒子,在國家博物館外賓服務部,花了20萬港幣買走了9000幅畫。
幾十年後,這9000幅畫的價值可以達到幾十個億了。
這個年代正是收集各種好東西的時候,只可惜季宇寧囊中還是羞澀。那1000塊錢,一點兒也禁不得花。
唉,這種抄底投資的大好時機,還是不能放過。
想著想著,季宇寧從抄底投資,又想到了房子。
想到房子,是因為他估計自己就快要結婚了。
大後天,朱琳來家裡見過公公婆婆,馬上就要把結婚的事情提到日程上來了。
這個年代,男女結婚,首先有一個單位同意你的結婚申請,並且開結婚證明材料的程式。之後你才能拿著這些材料去婚姻登記機構,一般是你所在的街道,去辦理婚姻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
這其中最關鍵的是,你的單位是否同意你的結婚申請。
季宇寧是電影院的放映員,沒有不能結婚的規定,而朱琳呢,是正在讀書期間的工農兵大學生,按照現有的規定,也是可以結婚的。
除此以外,還有一個國家的晚婚晚育的政策。
70年代以來,國家還只是宣傳晚婚晚育,今年據說馬上要試行這種政策。
前世是直到1983年,才開始正式推行晚婚晚育的政策。
實際上晚婚晚育,更主要的是針對於女方而言的。它的目的就是為了降低或者延緩人口的出生率。
所謂晚婚對於女同志來講,是23歲以後結婚的叫晚婚,而晚育則是24歲以後生育的叫晚婚。
朱琳現在已經25歲了,這妥妥的是晚婚加晚育了。
季宇寧作為男方,他已經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基本上就沒有問題了。這個時候的男方法定結婚年齡還是20歲。
而對於他們兩人雙方的父母來講,都是特別希望兩人儘快結婚。特別是朱琳的父母。畢竟朱琳已經25歲了。
一旦要結婚,季宇寧那來自後世的意識裡,首先想到的就是要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和老婆的二人世界。
但這個時代,根本不存在房屋買賣的問題,房子都是單位分配的。
單位分房,對現在的季宇寧和朱琳來講,那簡直就是天方夜譚,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就這些天來,他對於京城市的住房情況的瞭解,他家和朱琳家的住房條件已經差不多算是最好的了。
所以他們倆結婚以後,基本上就是要住在季宇寧的父母家,也就是住在季宇寧自己現在住的那個房間。
如果想自己單獨住,那除非就是到外面租房,而能對外出租的,現在都是那種大雜院或者老式的四合院,條件是遠遠不能和季宇寧現在家裡的房相比的。
你租的房,你也不可能自己花錢去改造。
所以這又說回來了,除非你能自己買到一處房。
說起來,就季宇寧所知,在京城還真有這麼一個特例。
那就是早年間,他記得的是在1962年,京城在西三環內的花園村建了兩棟華僑公寓,這是正式對外出售的。是有產權證的。
這算得上是京城最早的商品住宅樓。出售的物件是那些海外華僑,出售的目的是為了賺取華僑的僑匯。
所以這兩棟樓的售價並不低,而且是收取美元的。當時是按照每平米100美元這樣的房價出售的。即便是最小的戶型,100多平米的,房價也得是1萬多美元。
這個年頭,國內的個人手裡是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