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了飯,朱琳又幫著老孃一塊收拾廚房。

已經很有點兒媳婦的樣子了。

看樣子,自己未來的老婆還是很賢惠的。

飯後,幾個人又坐著聊了一會兒。

然後,季宇寧就和朱琳倆人騎車出發去總政他賀叔秦姨他們家。這也算他從小的另一個爸和另一個媽了。

倆人出門沿著東直門北小街向北,騎到二環,然後沿著二環路向西,一直到鼓樓外大街,再拐向北。

“阿琳,你們單位開結婚證明麻煩嗎?”

剛剛在家裡季宇寧的老孃還提到,今年下半年國家可能很快就要試行晚婚晚育政策了。

根據這個政策,男方結婚年齡要至少滿23週歲才行。也就是晚婚要比法定結婚年齡還要再晚三年。

當然這只是政策,並不是法定的結婚年齡,法定的結婚年齡仍然是1950年的婚姻法中規定的男方20歲,女方18歲。

前世1980年婚姻法作了修訂,把法定結婚年齡提高了兩歲,男方提高到22歲,女方提高到20歲。而當時實際的結婚年齡根據晚婚的政策,是男方要達到25歲,女方達到23歲。

雖然季宇寧現在已滿21歲,是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但是一旦推行晚婚晚育政策,在目前的國內,政策和法律的執行往往是混為一談的,所以很可能到時候季宇寧就不能獲得結婚批准的證明。

到時候很可能會拖到後年才能領結婚證了。而最壞的結果是季宇寧要達到25歲的時候才能領結婚證,那個時候已經是4年以後的81年了,那個時候朱琳也已經29歲了。

前世1982年國家開始實行最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到時候朱琳只能生一胎,就要去上那個什麼環。

季宇寧想想,他穿越的時候國家已經是鼓勵生育的。

他現在的這個年代,有的時候感覺真是煎熬,甚至是有點兒了無生趣。

他對這個時代還是有一些不適應,但是他父母還有朱琳父母這一代人卻是早就習慣了。

所以剛剛他老孃的意思是,既然雙方父母都沒有意見,就讓他們倆趕快去單位提結婚申請,開結婚證明,趕緊領結婚證。

至於說婚禮,則等雙方家長見面再商量。那個倒是可以先慢慢籌備,不用那麼著急了。

“不麻煩,現在可能要去我們學校的團委提結婚申請,但我這個屬於是大齡女青年了,還有我的學習成績算是我們這一屆中最優秀的了,不會因為結婚對學習造成影響,所以應該沒有任何問題。

而且我媽已經去打過招呼了。

倒是阿寧你們電影院那邊,不會有問題吧。”

季宇寧聽明白了朱琳的意思,她那邊沒問題了,這是要他抓緊時間。

“沒問題,我明天上午就去找我們何經理蓋章。何經理那兒絕對沒問題,他女兒就在我媽他們單位上班。

如果順利的話,明天中午我就帶著戶口證明,還有結婚證明這些所有的手續去你那兒。

然後下午咱倆就去我們那兒街道領證。”

“行,明天我也帶著所有的手續。”

朱琳的聲音裡帶著抑制不住的歡快。

“你爸媽下週日有時間嗎?如果沒問題,就下週日來我們家吧,到時候我來做飯。給你露一手。”

“你還真的會做飯啊,那到時候我看看你做飯。

我爸媽下週日應該沒什麼事兒,那我回去再問問吧。”

“對了,嗯,阿琳,我現在每回回總政黃寺大院,我都得特別低調。”

季宇寧看看倆人已經騎到了鼓樓外大街了,還挺快,快到了。

“那為什麼呀?”

朱琳很是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