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走了出去,警察又進來說:“聽說你沒有答應他們的條件?那就沒辦法,你觸犯法律,非法經營,我們要給你送到看守所,至少要三個月的行政拘留。至於你們總經理故意傷人,危害極大,至少要判個3~5年的徒刑。你可要掂量好。是拿2,000萬擺平這件事,還是受到法律的懲罰?”

事情發展到了這裡,我才知道那個背後的黑手,有多麼的強大。

李大軍的父親李成玉,在濱海地界上有著強大的勢力,為了自己的兒子,又心甘情願的作為兒子攫取財富的工具。我始終對這個人有興趣。

在孫元道出了車禍的那個晚上,那時李成玉還是一個小小的交通警察,卻被周立國當做上賓,談了一個晚上,孫元道莫名其妙的死亡,而這個小小的交通警察,卻跟周家建立了親兄弟般的關係。李成玉到了現在的位置,很難懷疑不是周家出了錢,讓李成玉在職位上一路暢通的原因。

就目前情況,是暫時息事寧人,拿出2000萬,還是硬抗到底,把自己和古峰弄進監牢,失去夜總會,拱手交給李大軍?

2000萬也實在太多了。

有的時候,花錢保命還是很重要的。正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我對那個警察說:“既然事已至此,那我就答應他們的條件。這還是在你的勸說下。”

那警察笑著說:“這就對了,我們這些執法的人,也不想把事情鬧得過大,像這樣的事情,我們也可以當做民事糾紛來處理。在經營當中發生的問題,能不移送檢察機關就不移送檢察機關。你這麼做還是聰明的,你拿了2,000萬,你和你的總經理就可以回家走人,你的夜總會也會正常營業。既然攤上的事兒就不怕花錢。花了錢減少了一些麻煩,這比什麼都好,錢花出去了,可以再賺嘛。”

我內心一笑,這完全就是一副站在對方立場的處理方式,也是一種巧取豪奪的勒索做法。但今天這個圈套,我也只能是認栽倒黴。

如果有人算計你,你是想躲都是躲不開的。

李大軍大友一口吞下我這個夜總會的胃口,何況中間再加上一個陳立峰,我即使他們報復的物件又成了任他們宰割的羔羊。

我說:“還是這位警察同志站得高看得遠,為我指出的方向,既然這樣我也就不計較這麼多了,如果我要計較,對你的工作也很難開展,警察同志你說是不是?”

“你這個小子說這話是什麼意思?是想繞乎我是不是?你說這些我倒也不在乎,我這是為你好。如果給你關上的三個月兩個月,你那個總經理觀察的3年5年,你夜總會開不成不說,你這個新大集團大專案部的副總經理,也就當不上了。”

“新大集團大專案部副總經理的職務,我倒是無所謂,但是讓我的總經理關他三年5年,給我關上三個月兩個月的拘留,我可不想這麼做。那我就只好拿出2,000萬,我就認栽倒黴了。”

“這麼想就對了嘛。錢這個東西就是在關鍵的時候發揮用場。你賺了這麼多錢,卻失去了幾個月的自由,讓你一輩子背上了汙點。這可不是一個聰明人的做法,也許你已經看到了,有的時候就得低低頭彎彎腰。“

“警察同志,你說的不錯。就算是有人在背後算計我,我也只能是認真倒黴嘍。”

“別說這些沒用的,如果人家不接受你的經濟賠償,你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這裡籤個字,出去之後一天之內,把這筆錢轉到這個賬戶上,有我監督。”

我在那個處罰單上籤的字,

但我沒有看到那裡面的數字,這已經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我必須要恢復我和古峰的自由,必須要夜總會明天開始正常營業。我不能讓人看到我被關進拘留所,更不能讓人看到我的夜總會開張不到半個月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