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手中劍,心中劍(第1/2頁)
章節報錯
“打贏了嗎?”
這個問題讓沈明愣了一下,他低頭沉思,回答到:“從結果上看,是我贏了,從影響上來看,卻是我輸了。”
太安二年。
北境火麒麟出世,屠戮百姓無數,赤土千里,民不聊生。
天劍宗劍客沈明下山,與麒麟大戰七日,本命靈劍折斷,斬殺麒麟,草原部族立廟宇以頌功德。
但這是當地縣誌的記載。
其他人並不知道的是。
那火麒麟是上個時代避世妖魔族群的後裔,一時貪玩跑了出來。
沈明斬殺麒麟帶來的直接後果,便是妖山族長興師問罪。
本命靈劍折斷,儘管重創了沈明,但不足以讓沈明道心破碎。
真正讓沈明道心破碎的,是他從幼童時期,就視為精神信仰的天劍宗劍聖,竟對妖族卑躬屈膝。
後來,天劍宗付出巨大代價,才保下了沈明。
沈明被罰面壁三年,自此一蹶不振。
所以,沈明才會說打贏了妖魔,在影響上卻又輸了。
“什麼有的沒的。”
沈明的回答,使得那孩子滿頭霧水,贏了又輸了,根本搞不懂,他徑直問道:
“你就說你殺了那妖怪沒?”
“殺了。”這次沈明回答的很快。
“厲害。”那孩子眼裡帶上了幾分崇拜。
沈明有些恍惚,臉上也浮現出笑容。
緊接著,便聽到那孩子問道:“那你能教我武功嗎?”
“為什麼要習武?”沈明好奇,他發現這孩子雖然斷臂,卻有種鬥志。
“我要加入天義軍,追隨李將軍殺妖!”那孩子捏緊了拳頭。
李將軍,沈明知道他說的是李青山,畢竟這是天義軍統領。
沈明越來越好奇,李青山究竟是何方神聖。
譚洪刀的兒子譚赤星,願意冒大不違,對其投降。
能在妖魔亂世,讓百姓生活如盛世。
就連這麼小的孩子,都立誓追隨。
“殺妖可沒那麼好殺的,你可能會死。”沈明沒詢問那孩子李青山,將重點放在殺妖上。
可能是年齡太小對死亡沒概念,那孩子一臉不在意:“死就死了唄,殺妖而死,總比被妖怪欺凌而死好,況且……”
那孩子低下了頭,看著自己的斷臂,牙關咬得咯吱作響:
“我爺,我奶,我父母,我姐姐,都被妖魔所殺,我運氣好,那些妖魔吃飽了,只啃了我一條手,留下了這條性命。”
往日景象浮現心頭。
當日三頭鼠妖闖入村子。
殺了他家所有人,唯獨留下了他。
倒不是妖魔大發善心,而是妖魔想嚐嚐活烤人掌的滋味,將其手掌按在燒紅的鐵塊上。
男孩承受不住,當場昏死了過去。
嚐了滋味的鼠妖,感覺味道也就那樣,外加吃了男孩一家四口,有些吃撐了,便揚長而去。
待到男孩醒來,他手掌已經斷去,周圍是自己家人被啃得不像樣的骸骨。
後來,男孩為親人收殮屍體,找了個地方埋了。
再後來便是天義軍進了村子。
暗衛死士遵從李青山的命令,收養各村孤兒,男孩才得以活了下來。
感受著男孩身上,那和年齡不符的殺意,沈明知曉這斷臂後,必然有個悽慘的故事。
因為沈明見了太多太多,幾年前,在草原追殺火麒麟,他目睹的慘狀,罄竹難書。
沈明無法接受,這些悽慘,能用短短天命兩個字來一筆帶過。
這個世界,終究要有人站出來。
所以在面對劍聖對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