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今早宋芝吃著姚淑玲給她專門做的營養餐的時候,金永紅又不請自來,上門來鬧事了。

她帶來的金國富和金國強和上次一樣,對宋芝記恨在心,想要撞掉她肚子裡的孩子。

雖然被金木明及時地給攔下來了,但他卻輕拿輕放,只是把他們趕出了家門,說以後斷絕往來。

又說要去找金永紅的男人說金永紅一頓,給她一個教訓。

說的好聽,看似為她出氣,可這教訓卻不疼不癢的,實際上的懲罰,一點沒有。

最可氣的是,她原以為姚淑玲會站在她的這邊,畢竟她肚子裡的可是她唯一的親孫子,她平時表現得很是重視。

結果,姚淑玲竟也勸她不要把這事放在心上,心平氣和養好身體最重要。

這事不是第一回發生了,不放在心上,怎麼能行?要是再來一回,她肚子裡的孩子還能保得住嗎?

宋芝心裡憋著口氣,不狠狠地給金永紅他們一個實質性的教訓,讓他們不敢再犯,她心裡過不去。

做錯了事,就該付出代價。她沒有出事是因為她福大命大,不是因為金永紅良心發現,手下留情。

結果,金木明始終死死地護著他妹,死活不肯去公安局報案,她一氣之下,就直接跑出來了。

宋媽聽了宋芝的訴苦,心情很是複雜,輕輕地拍著她的背,一時之間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

憑心而論,宋媽看宋芝的臉色就知道她在金家過得很好,紅紅潤潤的。

上回她去金家的時候,更是親眼看見姚淑玲把宋芝當成了祖宗一樣伺候。

現在有幾家的婆婆能做到這個地步?捫心自問一下,反正她是做不到的。

而且要她說,金永紅他們到底是金木明的骨肉至親。

他把他們趕出家門,斷絕往來,也算是給了宋芝一個明確的態度。他是偏向她的。

她一個當丈母孃的,還能怎麼辦呀?總不能直接命令金木明這個女婿和姚淑玲這個親家把金永紅他們告到公安局去吧!

可能嗎,這不合實際呀!

要知道,金永紅可是金木明唯一活著的親妹妹,姚淑玲夭折了好幾個孩子之後好不容易立住的小女兒啊!

她要敢這樣做,傳出去了,宋家還有什麼名聲可言?小芑還嫁的出去嗎?

只是宋芝是孕婦,和孕婦是不好講道理的,不然她會生氣傷身。

宋媽看著宋芝圓潤的小臉違心地附和她,“金家確實做的太過分了,他們怎麼能這麼對你呢?

他們就應該把金永紅他們抓到公安局去,然後上門賠禮道歉,不然我們就不原諒他們。

咱家小芝不是任他們磋磨的,小芝,你說媽說的對不對?”

宋芝還沒來得及說話,宋芑又插嘴道:“媽說的對,姐你這幾天就在家裡住下吧!

我們必須表明態度,等姐夫親自過來接你,給你一個想要的交待以後,你再回去也不遲。

不然如果你就這樣灰溜溜地回去,他們肯定會以為自己已經拿捏住了你,說不準以後會做的越來越過分的。”

其實,宋芑也認為金家對宋芝已經夠可以的了,最起碼沒有什麼大的虧待。

畢竟這是現實不是小說,沒有人會永遠無條件偏向另一個人。

金永紅完全是不請自來,她跟姚淑玲和金木明又是骨肉至親,他們見宋芝沒有大礙想要息事寧人是挺正常的,符合常人心理。

宋芝心裡未必不明白,只是她心裡堵著口氣想要發洩。

自己要做的是向著她說話,而不是跟她講道理,不然她心裡的怒氣會越發高漲。

人怒極之時,什麼事做不出來。如果宋芝怒到極點,做出什麼不可挽回的事,那可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