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鳳雛之才(上)(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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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此之前,我們的實力是三家中最大的,所以劉備這個艱險小人,他才想先除掉我們。因為他認為不除掉我們,我們遲早會將他們三家全部覆滅,統一天下,其實他的顧慮是對的,如果再給我們一年的時間發展,他們三家就算是聯合起來,也根本打不過我們。
因為再給我們一年的時間,我們必將吸引全天下的人民都會到我們這裡來,都會到我們這裡參軍,因為我們的條件實在太好了,因為我有大才,我的管理制度十分的完美。我創立了許多的刑法,其中我對百姓十分優待,每一個百姓都必須有房有田,並且能保證自己的生活所需;並且我還在各個地方安排了‘渡明使’,‘渡明使”顧名思義就是普渡百姓的一個官吏,他們最主要的工作其實就是不與朝廷接軌,他們雖然在朝廷的範圍之內,是朝廷官員。但是他們卻從來不用上朝也不用和任何人交接,都是直接與我交接,與我會面,不和其他任何人會面,所以其他人都不知道他們的樣子,然後他們就是行走於世間,作為我朝廷的‘天下行走’。
‘天下行走’顧名思義就是在天下到處行走,觀察民生疾苦,他們所到每處都會發現,每一個百姓的各種困難,看過的好不好?或是他們有什麼困難,都會為他們解決上報。我們透過這些上報體察民意,然後改進我們的政治,這也使得我們的政治10分10分的完善,再加上呂布這個君主10分的賢良,他非常能夠聽取別人的建議,我的建議他基本上都能夠思考並且虛心改正,我可以直接指出他的錯誤,他從不生氣,溫文爾雅,他其實不是一個武將,只是你們改的歷史,把他改成了武將,他其實根本不會武功他只是一個指揮江山的君主,他最會收攬人心,他廣納賢士,我就是被他招納到的賢士。
我當時很落魄連一分錢都沒有,雖然沒有在街邊討飯,雖然能夠自給自足,但是兜裡卻沒有錢。不是我不想要錢,而是身處亂世我雖有大才卻無處施展。在一次行軍中,他發現了我,並將我帶了回去,他發現我有大才之後與我稱兄道弟,沒有任何的君主架子,直接與我同臺喝酒,一起吃肉,最終將我收入帳下。
並且他對我10分的好。給我的任何待遇都是最優最優的,我大才終於有地方施展我10分的高興,我不敢自誇,但我自認為我的才是天下無雙。
我首先創立了天下行走一我那些“渡明使”,還有一個“陪審團”,“陪審團”顧名思義,就是陪著審查的團隊,每當有各種案件發生的時候。必須要五個審理官進行審理,將所有細節從不同的方面進行審理,五個審理官在審案期間必須從不同的角度審理,他不能從同一角度審理,並且他們的待遇給的是全朝最高的,他們根本就不會愁吃穿,因為他們吃的穿的都是直接由朝廷發放,他們住的房子也全是由朝廷發放,每日的開銷都可以找朝廷報銷。他們根本不可能存在被賄賂的機會,因為他們根本就不缺錢,又如何能被賄賂呢,這樣就保證了案情的公正性,並且每個案子有五個人審理。五個人不可能都被賄賂,並且必須要四人及四人以上全部同意一個案件的審理方法,這個案件才能過,並且意見不同的那個官員還必須要接受調查,這個調查的任務就是由陪審團選定的那個陪審團,就是在所有案情審理之後,將所有案情所有細節都化為卷宗之後,他們開始按照卷宗一一核對案情的細節,獨自與犯人交流。與各種知情者交流,偷偷交流來核查所有細節,一旦有細節錯誤,就必須重新審理,並且原發審理那些案件的五個人,還得去接受所有官員的調查,並且另派其他五個人繼續重新審理這個案件,還要把原發的卷宗燒燬重新審理,不能按照之前的任何方法審理。並且那個有異義的人,還必須接受陪審團的詢問調查,必須要審理的陪審團確認他沒有收穫賄賂或是被人收買,才能夠保證這個案情完美進行。並且審理官不能和犯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