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表哥確實是能力很強,既然選擇了和孫磊一起幹,拿到孫磊投的資金之後,很快他就把公司支了起來,而且逐步踏上了正軌。

但是他卻沒有接受孫磊提出的賺錢平分的意見,而是他也投了一筆錢,大約有五十萬,佔了公司百分之五的股權。

然而孫磊也不同意,最後好說歹說,以公司的事情都要麻煩大表哥管理為由,強行又給了他百分之五的股份。

最後,他倆開了一家名為磊鑫貿易的貿易公司,總投資一千萬,孫磊佔股百分之七十,大表哥佔股百分之十,而另外百分之二十則留給了孫磊的大哥,孫鑫,現在由孫磊代持。

公司成立,孫磊給大表哥下達的第一個任務,就是幫孫磊把田裡熟透的幾百畝稻米找人收割完,然後找一個倉庫,把大米存到裡面。

關於這些大米,孫磊想到了另外的用途。

你黃家不是不讓我在本市賣嘛,那我就不在本市賣,甚至我都不在現世賣,我直接賣到末世裡去!

末世裡糧食那麼緊缺,我直接拿它來和黃金換賣,一斤大米,一斤黃金,肯定有大批的人願意和自己交易。

畢竟黃金在末世裡多廉價呀,又沉又軟又沒用,丟在地上都沒人去撿。

孫磊越想越覺得這個想法有搞頭,但具體該怎麼操作,孫磊還需要好好想想。

畢竟末世裡實在是太危險了,如果就這麼傻不愣登的穿越回去,直接拿出大米找人做交易,再遇到江鶴那樣陰謀自己吃大戶的,都算好的了。

恐怕自己會第一時間被人抓起來扒的乾乾淨淨,和大鬍子他們一樣,給自己套上一個奴隸項圈,逼問自己關於大米的訊息。

既然準備要回去了,孫磊覺得自己就需要好好準備準備了。

首先要準備的就是武器。

穿越了末世兩次,孫磊覺得他要是再去的話,最重要的是還是該考慮如何保全自己。

槍自己已經有了,但是它並不保險,人可能會怕它,但是喪屍可不會怕。

再說它雖然裝了消音器,但它還是會有不小的聲響發出,還是會有可能引起喪屍的注意。

而且,最重要的是,自己槍裡的子彈沒有幾顆了,面對動輒如潮水一般湧來的喪屍,這把槍的意義真的不大。

而這次去末世該帶什麼武器,孫磊早就已經想到了。

複合強弩!

聲音小,威力大,最重要的是自己可以帶許多支箭,還可以回收,根本不怕消耗問題了。

還有就是,最好能弄到一批炸藥,對付屍潮,孫磊還是覺得這個東西更有用。

但這些玩意兒都屬於違禁品,孫磊一時不知道在哪弄到手,心中有些為難。

不過很快,孫磊的這些為難就煙消雲散了。

這都是因為一個人上門了。

這個人就是來送錢的扛肩龍。

“嘿嘿,磊哥,我來給您送錢來了。”

這次來的扛肩龍再也沒有了之前的那股桀驁不馴的氣質,連小弟都沒帶,自己提著錢就來了。

看著孫磊,滿臉堆笑,也不張口閉口“先生,先生”的了,張嘴就喊孫磊“磊哥”。

看的孫磊一陣發笑,這小子,還真踏馬是個人才。

孫磊眼睛一轉,計上心來。

“好,錢放那就好,坐下吧,咱們聊兩句?”

“不敢,不敢,您說,您說,我站著就好。”

“怎麼著,非得要我仰著頭跟你說話呀?”

孫磊語氣一變,扛肩龍立馬嚇得額頭冒汗,但他還是沒敢坐下,而是趕緊蹲在了地上。

可真是個小機靈鬼!

“我哪敢啊磊哥,您說您說,我蹲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