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青山村警笛聲響個不停,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

幾乎兩個村的人都跑去看熱鬧。

林國強家的魚沒了,說是林海把魚全部搞走了,林海為證清白,選擇報警。

當警察趕到現場的時候,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而林海最為直觀,直接表明林國強的魚塘邊裝有攝像頭,他要求現場取證,還自己清白。

若不能證明這次丟魚跟自己有關係,林國強不但要公開跟自己道歉,他還要跟對方清算魚塘的歸屬問題。

林國強終於慌了!

當林海選選擇報警的時候,他的頭腦便清醒了過來。

但是這個時候,他除了硬著頭皮往上撞,沒有別的辦法。

難道要告訴別人,他是故意冤枉林海的?

郭彩蝶一言不發,選擇全程錄影。

遊藝餐館都不去了,在現場照看著林忠義,一個勁地安慰著對方。

村民之間的爭吵,無理也要佔三分,在村裡本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但是事件一旦上升到更高的層次,所有人都老實了。

從檢視影片到結束,前後不過半個小時的時間。

大量的魚越獄式的逃離魚塘,鬧成了一個笑話。

民警看向林國強的眼神都是怪怪的。

對他進行了一番教育,羞得林國強沒臉見人。

而此時的林海卻沒有放過他的意思。

直接拿出了魚塘的承包合同,狀告林國強利用村長之便,以權謀私,強佔他家魚塘。

白紙黑字,承包合同手續一切正常,距離合同到期還有三年時間。

而林國強又拿不出足夠的證據,最終只能吃個啞巴虧。

責令限期歸還人家魚塘,若不然,到時候林海便可以透過法律手段,提起訴訟。

一旦鬧起來,後面林國強竹籃打水,甚至還有可能負刑事責任。

當民警離開的時候,林國強腦袋還是懵的。

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彷彿天塌了一般。

林海看著坐在地上的林國強,完全沒有給對方面子。

當著所有人的面,朝著他罵了起來。

“我林海自認沒有得罪你,就是回來創個業而已,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找我麻煩。

以權壓我,我認了!

搶佔魚塘,我也認了!

你真不該跑到我家裡來鬧事!”

說著,他來到了對方的跟前蹲下,嘴裡說道:“說實話,我跟你沒有利益衝突,之所以走到這一步,就是你嫉妒心作祟。

從今天開始,魚塘沒有我的同意,你將沒有使用權 。

我寧願讓這魚塘荒三年,都不會讓你得到!”

林國強抬頭,就這麼盯著林海,眼中滿是恨意,“林海,你敢說我魚塘的事情,你沒有動手腳?”

林海起身,呸了一聲,道:“我還是那句話,凡事講證據,如果真是我動的手腳,我認了!

可是你呢,完全就是無理取鬧,魚自己都飛出去了,不想著去查原因,反而把事朝我身上推。

真以為我泥捏的?”

說到這裡,林海似乎想到了什麼,朝著不遠處吃著瓜子看著熱鬧的林建軍看了過去。

“三叔,先前的事我忍了,但是現在人家欺負到我頭上來了。

我倒是要問問,這魚塘到底是怎麼回事,你們是收了他林國強的錢了?”

林建軍也沒有想到,吃瓜竟然吃到了自己的頭上。

聽到林海這麼說,連忙搖頭,道:“沒有,哪有的事!”

“既然沒有,那你們為啥要把魚塘許給他,你們都簽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