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板只能勉強抵抗刀子般刮來的寒風。

她必須要一刻不停地走動,保證身體熱度,避免凍死。

而這裡……

楊沐薇豔羨地吞了吞喉嚨。

她能感受到室內高於室外的溫度,讓她的凍瘡熱乎乎地發起癢。溫差下,她臉上的凍傷都開?始密密麻麻地有了知覺。

不僅如此,她還?看到了這棟別墅的主人。

是的,時至今日,楊沐薇早就知道這棟別墅的主人是鹿盈。

畢竟,霍弋要是這棟房子的主人,絕不可能灰溜溜地被?趕出家門。

她張望著,對上了別墅主任的臉。

室內,撇去她,只有兩個女人。

一個是門神帥哥的老婆。

另一個,自然就是霍弋的“前女友”,房子的主人。

楊沐薇驚愕地發現,鹿盈的狀態居然和末世前的人類差不多——她腦子裡亂糟糟,羨慕與嫉恨不斷盤旋著出現在?她的大腦裡——媽的,她怎麼?能維持住體面漂亮的打?扮,從容不迫,甚至,不把她當回事?

然後,楊沐薇看到了一個絕不可能出現在?這裡的人。

霍至昭。

霍家掌權人,她曾經卯足了勁兒想要藉著朋友圈子人脈認識的有錢人。

他穿著俊挺的衝鋒衣,眼神平靜,幽幽地看她、看霍弋。

楊沐薇傻眼了。

她說:“你是霍至昭?”

霍至昭不說話。

霍弋埋頭苦吃中途,聽到她這句話,臉色難看。

霍家同齡人裡,一直是霍至昭在?外有著最好的名聲、最好的形象。

過去,霍弋不以?為然,甚至引以?為傲,他認為霍家的榮譽與他有關,他哥的成就,不就等於他的成就嗎?

有一部分男人,總愛將其他優秀男性的成就當作是自己的。

霍弋就是這類人。

他幸運的點在?於,他的霍家人身份確實?有助於他享受到霍至昭帶來的光耀——誰說吃軟飯不能叫同享榮耀呢?霍至昭幹活,他慵懶地享受財富……美好的人生,如此幸福。

更別說,末世前,霍弋還?有個最美麗多金的女友。

現在?,霍弋不在?乎霍至昭有什麼?成就。

他們的技能在?現在?都沒有什麼?發揮的餘地。

談生意?沒用。

會讀書?沒用。

會演戲?沒用。

只有哥嫂兩人的藍領技巧,對電器裝置的維護本領,是最有用的。

霍弋酸丟丟地看了眼坐在?鹿盈身邊的蘭逍,他正拿著客廳櫥櫃裡的無味指甲油,準備給鹿盈塗腳指甲。

為此,鹿盈脫掉鞋子,露出光`裸潔白的腳背。

喔,加上個美甲技術,還?算有用。

霍弋記得,蘭逍對美甲還?算了解——他大學時拿了個劇本,飾演的角色相當接地氣,配角的工作是男美甲師。

蘭逍養尊處優,唯一在?乎的就是拍戲,他的所謂藝術追求——為此,蘭逍抽空去學了一段時間,接了不少客人。

作為兄弟,他狠狠嘲笑過蘭逍,認為他蠢到不行,堂堂公子哥,為了演戲,屈尊給普通人搞美甲。

霍弋思緒飄忽。

他難得陷入惆悵:過去,他和蘭逍的關係不錯,兩人年紀相差十個月。他們一塊長?大。他姑姑、姑丈很喜歡他,總是願意帶他和蘭逍出門玩。

童年時期,姑姑喜歡把他倆當洋娃娃打?扮,穿的衣服都是相似的帥氣王子裝,出門總有人把他們誤認為是雙胞胎。

……

久久,霍弋終於後悔,他不知道自己怎麼?會把兄弟關係搞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