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黃玉梅不願任由事情就這麼被李建國左右。

她好不容易才爭取到這份工作,豈能讓他人一句話便輕易收回?

於是,黃玉梅試圖在文書上簽字,但卻被李建國強行阻攔。“黃玉梅,你還不具備這個資格。”

黃玉梅氣憤地說道:“李建國,不要因為你擔任科長就濫用職權,欺負弱小!如果你阻止我入職,我要向上級 ** 舉報你!”

她明白,在當地層級李建國或許有權干涉,但若是將此事捅到更高的 ** 機構,李建國的權勢便不足為懼了。

不過,李建國對此不屑一顧,對蔣副廠長說道:“蔣廠長,請三思。” “這個問題不可草率處理。”

“請注意,易中海並不是擅自離職。”

“他是因罪獲判八年監禁,這並非無端指責,對吧?黃玉梅女士。”

“他所犯下的錯行徑十分惡劣,曾惡意陷害他人,導致一名女性被 ** 去做某些不可描述的事。”

“請問蔣廠長,如此嚴重的違法行為,其配偶若留在廠裡繼續工作,對咱們工廠的形象和名譽會構成怎樣的負面影響?”

蔣副廠長這時瞭解到,原來易中海真的坐了牢。這樣的情況無疑是要開除的。

“說得好。”他馬上贊同。

“但我還需要確認情況,如果事實真是如李科長所述,那麼絕對不能把這份工作交給黃玉梅。” 李建國接著說。

“可以打電話詢問南鑼鼓巷的街道辦事處,瞭解易中海的具體狀況,就能 ** 大白。”對於此事,蔣副廠長不敢有任何馬虎。假如易中海真被判了八年的刑期,按照規定他的職位將會被撤除,不得有人接手。

並且,根據工廠的條例,他不僅將被開除,還需要釋出公告通報這一行為如何嚴重影響工人及企業形象。

黃玉梅聞言,心中一陣驚恐:“廠長,你千萬不要聽李建國的一面之詞。”

然而,蔣副廠長並未回應黃玉梅,徑直撥打到南鑼鼓巷街道辦事處王主任處,確認易中海的情況。果如李科長所言,易中海確因誣告何大清而獲刑八載。

聽罷此訊息,蔣副廠長氣憤難平,幾乎想出手打黃玉梅一巴掌,慶幸沒有讓自己因一時疏忽而犯下大錯——如果讓黃玉梅上崗的話,這事一旦傳到正廠長和董事長耳中,自己將無處可逃其咎。於是怒氣衝衝地將黃玉梅拒之門外:“你走吧,那個崗位已經不存在了。易中海已被正式除名。我們即將公佈批評公告。我們的原則明確,絕不容許此類社會毒瘤在此立足。你另尋它路吧。”

黃玉梅悲慼哭泣,“這怎麼可能?你怎能如此對我?我依法有權替代我丈夫的工作!否則我將去街道辦事處控訴你們侵害職工權益。”

面對威脅,蔣副廠長只是輕笑道:“那你就去試一試吧,看看法律最終站在哪邊。”

深知自己無理,黃玉梅知道即便去了街道辦事處也難以獲得支援。不禁咒罵李建國,怨他為何總是橫插一腳。“李建國你這個卑鄙小人!是否打算讓我們全家生不如死!”說完這話,未料李建國立刻上前給了她一耳光。黃玉梅頓時懵住,臉頰如遭火燒。蔣副廠長也是頭一次見李科長如此失控,但心中卻認為打得很解氣——普通員工竟敢如此詆譭公務員,受點教訓實屬自找的。李建國怒斥道,“不懂說話規矩就由我教你,敢這般侮辱國家工作人員,看我不報官將你收押!”

故事中的衝突與情感強烈,反映了特定年代的社會面貌和個人命運的無奈交錯。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暴力解決矛盾的方式並不符合現代社會倡導的解決問題之道。

“你丈夫易中海作繭自縛,自己先行栽贓別人,他的定罪過程光明正大,毫無偏頗。”“你想上訴可以,去社 ** 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