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功與過(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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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楠和她兒子在角後麥地割麥子,終於熬到麥收季。
無論是迎楠家,暴君家,都熬過來,大家都活著,沒有被餓死,這其中野菜居功甚偉。
特別是暴君家,一個月只吃了兩斤玉米麵,其餘的全部用野菜填肚子。
迎楠兒子右手拿鐮刀,左手扶麥 蹲走姿 ,右手割,左手攥,往捆麥秸上放,割的那叫一個行雲流水。
麥子夠一捆時,鐮刀往腿上一放,成夾勢。兩手一擰,抱著麥捆往地上一闖。麥捆牢牢站在地上。
(捆麥子都是用麥顆相接,四紮粗細,攔起來一擰,麥子就捆好了。)
“娘,聽說打了七八匹狼,據說狼肉角里人一起吃!”
迎楠停止動作,支著鐮刀。
“不止,聽說落那邊還獎了500斤面。想想看500斤。”
迎楠放下鐮刀,雙手合十,沉浸在想象中,無限嚮往。
“我們角一共1008人,差不多一個人均攤半斤面。”
“半斤乾麵的饅頭得這麼大吧!”
“不,還要大的多!再加上狼肉,我聽說足足有九隻!”
“足夠角里人都好好吃頓飽飯,剛剛好,吃上飯食割麥子,以後的日子將會越來越好。”
“狼肉會烤著吃嗎?烤的金黃流油,一定美味。”
“呸!烤著吃多浪費,一定是煮著吃的,喝著肉湯,啃著肉,咬著大饅頭,神仙日子。”
“想想就美滋滋!”
就像認證他們討論的真實性,傳來啟長明的吆喝聲。
“晚上角里請吃飯,麥子熟了的,你們該咋幹咋幹,麥子不熟的無論男女下午去南林做飯。”
地鄰突然插話進來,帶著探究。
“迎楠晚上敞開肚子吃,特想知道你飯量的頂點在哪裡?”
迎楠伸個懶腰,一揚胳膊。
“今晚上別人都能吃飽,就我吃不飽,吃不盡興!”
那人不信,斜著眼,打量迎楠。
“呸!你吹牛吧!三碗湯,一條狼腿!再加上饅頭!就不信你飽不了!”
迎楠不屑的撇嘴。
“那才哪裡到哪裡?你也太小看人了!”
“難不成不夠?”
地鄰站起身,捶著腰。
“晌午了,該回家吃飯了。”
迎楠翻了個白眼。
“晚上那麼多好吃的,中午吃啥都是浪費,攢著晚上一起吃,有肉哎!傻不傻!”
地鄰訕訕的撓撓頭稱讚道:
“還是你聰明,那我中午也不回去吃了,回去也沒有什麼好吃的,除了野菜玉米糊糊,還是野菜玉米糊糊!”
“晚上留著肚子吃肉,八九匹狼,夠角里人吃的吧!”
“夠嗆!也不看看這些人都多久沒吃肉了。上次吃肉還是春節吧!一個個的都沒吃盡興。”
“很多人春節都沒吃上一點肉。”
“差不多夠了,先一個人喝上一碗湯,再吃,能吃多少啊!”
“有肉吃誰喝湯,那不傻了嗎?”
“別不把肉湯當回事,煮好了,美味的很!怎麼著也得先喝碗湯。”
“你喝!喝!保準管你飽!”
“我不管,上去先啃肉,最好能搶條腿,腿上肉緊緻好吃。”
“還挑三揀四起來!有個尾巴啃就不錯了。還想狼腿。”
“就肉湯,尾巴骨,都幸虧林君凡!沒有林君凡,毛都沒有!”
“可是我還聽說林君凡受傷?”
“什麼聽說?肯定是受傷了,昨晚上都動槍了。一個人打那麼多狼,不受傷就怪了。”
“可憐也不知道傷的重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