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鬼子六(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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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時的高龍藏,找了個僻靜無人的地方,撥通了二姐的電話。
“我剛才幹了件缺德事兒。”
“切!多稀罕啊,你哪天不幹缺德事兒啊。”
“我幫青雲集團,坑了一品堂一個億。”
二姐聽得愣愣的,嘴巴都張大了,隨後有點小小的慫:“你不要命了是吧?!算了,希望最後別惹出大麻煩來。”
“是啊,確實可能有點衝動了。不過,誰讓他們瞧不起我了?一提到一品堂,我這心裡頭就堵得慌。還別說,黑了他們一個億之後,我心裡頭倒舒坦了不少。”
“哎,我懂。要是換了我站在你的角度,說不定坑他們更狠一些……反正事兒都發生了,你就當給自己出口氣得了唄。別糾結了,愛咋咋地,我支援你。”
這才是親媳婦兒啊,太善解人意了。
……
青雲集團偌大的一個地下龐然大物,竟然說走就走了,留下河陰省城這樣一個巨大的勢力空白。
沒有了青雲的壓制,有些野心在萌動。省城本地的勢力,周邊城市的大佬,都在做著登頂高位的夢。甚至鄰省的那個頂級勢力,也想把爪子伸過來。
由此可見,就算你有錢能買下青雲,也不見得能玩兒得轉。或許只有一品堂這樣的勢力,才能輕易頂得住這來自方方面面的壓力?
反正高龍藏認為一品堂不會覺得難辦,而且大家也沒見一品堂擔心什麼。
一品堂不光膽子大,做事也幹淨利索。談妥了之後,當即讓慄叔和德叔在合作協議上分別簽字。因為楚軒死了之後,那些產業的法人代表之名就分別轉到了他們兩個頭上。
但是,一品堂也顯然知道地下世界的門道兒。在簽了那份明面上的合同之後,又拿出了一份私下的合同。這份合同,則需要青雲現在的大當家陳可宜簽字!
第一份合同,是在法律條款內備案的;而這第二份的簽訂,則是為了避免地下世界的糾紛,清晰表明是你們青雲大當家願意出售。
而且第二份所謂的合同簡單的要死,完全體現了地下勢力的幹練作風,內容只有幾行字——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本合同簽訂日之前擁有的所有產業,以85億的價格整體出售給乙方,青雲集團保留集團名稱使用權。自乙方款項付清之後,甲方應於十五日內離開河陰省城。”
就這麼簡單,但是地下世界會完全認同,這是一場地盤換現金的“合理”交易。到時候,青雲集團不能反悔。
……
“下午,一品堂的代表就來跟我簽字了。”陳可宜看了看這個辦公室,很是感慨,“我來這裡主持事務才一兩天啊,這辦公場所馬上就成了別人的了。”
高龍藏笑了笑:“但是對於青雲而言,等於獲得了一次新生。現在所有的生意都變成了現金,那麼以後只要不再涉足地下產業,重新組建的青雲集團可以走白道兒、完全做合法生意了。”
陳可宜撇了撇嘴:“說真的,我都沒想到會這麼順利。經過這次變動,反倒讓我爸(陳青雲)的目標提前實現了,就是帶著大家走正道兒。”
“未必這麼簡單。有些青雲大佬們,還是熱衷於原有地下生意的——畢竟那些產業來錢快,而且能保持強大的地下地位。”
陳可宜點了點頭:“所以二叔也說了,到時候要‘區別對待’,分類處理。算了,這是以後的事情了。下午一品堂要來簽約,你參不參加?”
說到這裡,陳可宜特意的看了看高龍藏。
“在自己老窩籤合同,用不著保鏢吧。哈哈,我來省城還沒逛過街呢,二姐讓我給她捎件衣服,對了,我還答應給小沫買一架古琴呢,恕不奉陪哈……”
說完這貨就開溜了,跑得比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