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不對啊。

這後世的大問題,放在現在,貌似不是什麼問題啊!

現在還需要促進嘛?恐怕都快要限制了!

好吧,不提這些了。

臺上表演開始,臺下逐漸開始發出壓抑的爆笑。

不像晚上場,大家笑的那麼放肆,甚至跟著起鬨什麼的。

這下午場大家都很拘謹,笑都不敢太大聲,怕別人誤會自己。

甚至還有很多人不但沒笑,還黑了臉的。

這表演的什麼玩意!怎麼什麼都拿出來說!

這不是教壞小孩子嘛!

你看,就緊挨著表演臺,那臺下就有兩個小孩子蹲在那玩呢!

這不是……

嗯?這裡怎麼會有兩個小孩子?

怎麼進來的,買票了嘛!

好吧,這是梁家小公子梁勇,和他新結交的小兄弟,也是小影的兒子。

梁勇自然不用多提,現在大部分時間都在城裡。

要麼在幼兒園待著,要麼就是跟幾個哥哥一起練功什麼的。

但隔三差五,也會被梁鑫帶回來給家裡老人稀罕稀罕。

主要是孩子小,忘性大,一直在城裡待著,容易把家裡人給忘了!

而小影把兒子帶過來,也是因為想兒子了。

帶過來一起住幾天。

她現在一個月一百二賺著,特別是一週一開工資,一次差不多就是三十塊。

一個人頂四個工人的收入,比臺下這些縣長們工資很高一點呢!

所以這段時間,她已經回過兩次家了,每次回去,都會給家裡的爹媽送很多糧食家用什麼的。

然後和她爹一起,去前公婆家,把一兒一女都接到了父母那邊。

果然,他前公婆聽說她現在賺得多,可以讓孩子吃的穿的好一些,沒有過多猶豫,就同意了。

更不會出現狗血電視劇裡面那種,接孩子走可以,但你每個月得給我們多少錢什麼的事兒。

真不理解作者是怎麼想出這種情節的。

都說故事來源於生活。

那麼請問,您以前到底經歷過什麼啊!

這幾天小影突然特別的想孩子,就把兒子接過來住幾天。

她有時候是接女兒過來住幾天,也有時候是一起過來。

反正距離也不遠。

她和熊三是一人一間公寓。

孩子在的時候,倆人就分開住,甚至彼此打招呼都很注意!

而孩子不在,就住一起。

不過大部分時候,孩子都不在。

畢竟她還這麼年輕,偶爾才會想孩子,大部分時間都是想男人的。

想孩子,只是偶爾的。

野鴛鴦生活才是主旋律。

這多爽,多刺激啊!

不過她現在也在考慮一個事兒。

那就是是不是要把父母孩子一起接到梁家村這邊來。

她父母年紀也不小了,雖然還在需要勞作的年紀。

但不在生產隊幹活了,就不幹了唄,大不了那點看不上眼的工分,咱不要了!

老兩口一年賺的,不算吃用消耗,兩百塊都費勁。

去了吃用,一年到頭也就剩個幾十塊,甚至可能倒掛。

老兩口如果能過來,算上兩個孩子,四個人一天一塊錢的生活費還不夠嘛?

一間公寓,長租,租金加物業全算上,一個月也才四塊錢。

所以一個月三四十塊錢的開銷,就夠夠的了,這對現在的小影來說,根本算不上壓力!

到時候野鴛鴦也有,孩子也有,還能照顧父母。

多完美的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