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蒙,男性,54歲,二等公民,辛石城執法總局勤務隊執法官,編號0295。」

「你的停職處分已結束,歡迎歸隊。」

一臺體型嬌小的檔案型執法兵勤務員,取出一枚執法徽。

光頭執法官李蒙接過自己的執法徽,重新掛在腰間。

半個月前,一位政府官員在李蒙的巡邏範圍內遇害,他也因此受到停職處分。

對此,李蒙一直心有不服。

那個神出鬼沒的兇殺緝令一號,連執法兵都能秒殺。就算自己遇上了,也是凶多吉少。

既然這是完不成的任務,憑什麼要讓他來擔責任?

不過,李蒙心裡也清楚,自己就是個背鍋的。

雖然敵丈也沒有太過分,只是讓他停職半個月。但李蒙還是覺得,他不如上一任局長。

上一任局長在任期間,根本沒這麼多亂子。執法官們的工作也沒有這麼繁忙。上班在工位坐著,分到巡邏任務就出去閒逛。值班和站崗,晚到一會兒早走一會兒,沒人說什麼。

「執法官0295,你有20:00至23:00的巡邏任務,地點市政南區,請及時到崗。」

聽著機器勤務員的提示音,李蒙更加感到不耐煩。

不過,想起自己明年就可以退休,李蒙又釋然了。

抬頭看看窗外,天色尚早,李蒙決定先出去溜達溜達。

我應該是個好執法官吧?

李蒙在心裡問自己。

在思考答案的同時,他漫步到一條老街。

小的時候,他在這裡踢腳踏車玩,被一個長得很兇的老人訓斥了一番。從那以後,他就特別憎恨這條街。

這種幼稚的賭氣情緒,即使他成為執法官後也沒有消散。

有一天,他在附近巡邏的時候,發現一名同事正在一家小餐館裡打砸桌椅碗碟。餐館老闆躲在櫃檯旁,眼神既害怕又無奈。

看到李蒙這個同事,那名正在發飆的執法官湊了過來。

“兄弟,抽根兒煙。”

說實話,不管有沒有這根菸,李蒙的潛意識裡,壓根不想管這事。

他接過煙,問那個同事為什麼要這麼做。

“就是最近有點兒不爽而已,沒事,我有分寸,不會鬧大的。”

李蒙點點頭,叼著煙走了。

路過一家五金店時,他看到一輛很漂亮的腳踏車。

不知為什麼,那個兇老頭的臉,又浮現在他的眼前。

“他媽的!”

李蒙一腳將腳踏車踹飛,那些好看的圖案,被瀝青路面刮成了破爛。

五金店裡一位少女,氣沖沖地想要和他理論,卻被一個男人死死拉住。

女孩委屈得直落淚,男人卻用警惕的眼神盯著李蒙。

李蒙很喜歡踹腳踏車時候的感覺,但不喜歡男人看他的眼神。

他再也沒有欺辱過三等公民,但也沒有制止過其他人這樣做。

一位好執法官,應該不是我這樣的吧。

心裡有了答案,李蒙再次打量著老街。

小餐館,五金店。

腳踏車,瀝青路。

全都換了模樣,換成了他不熟悉的模樣。

自從敵丈上臺,十幾年來,這裡治安一直很好。

這應該有我一份功勞。

也沒有人窺視他的想法,於是李蒙便這樣不要臉地在心裡自誇著。

可是那蔚藍色的警戒燈,又把他拉回現實。

“操他媽的兇殺緝令一號,傻逼精神病!”

用一句髒話維持一下自己正義的形象和立場,順便替老街治安多做一點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