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這好像不太對吧?!!

他們表面上打著正義的旗號,實際上卻在踐踏法律和道德的底線!

這種雙重標準的做法,讓諸朝的觀眾們不禁懷疑,這個電影解說中的這個國家的所謂的“正義”是否真的存在,還是隻是強者為所欲為的藉口?

而對於那些曾經經歷過無辜但卻被拖入衙門監牢之中的人來說,這一刻顯得尤為沉重。

原來還可以是這個樣子?!

他們此時都表現地沉默,尤其是在聽到電影解說當中——愛瑪說對於衙門之人大呼小叫和下意識反駁這是侵害自己權益的時候……

而當孟棠此時針對電影解說的這個片段做出解釋,指出其中和現實規定有很大差異的地方,到最後宣讀了好幾條未來華國的法條內容,吳淑和諸朝其他觀眾們皆是呆住了!

律法還可以這樣來規定?!

原來刑訊逼供是不對的?!刑訊逼供還是個罪名?!

疲憊審訊也是不對的?!威脅、引誘和欺騙都是不對的?!

而諸朝之中,各朝各代的府衙之人,或是高官,或者衙役,此時對這些內容都摸不著頭腦,那這……這些都不可以的話,那該如何問話呢?!

嫌犯們會懂事的直言不諱?!

除非那些莽夫草民,不然,進了監牢大門的人,無論是否無辜,哪一個不給自己喊冤呢?!這樣辦的話,誰肯老實?這樣,真能破案?!能問出來?!

可在疑惑的時候,他們雖是對此內容均是難以置信,但又有那麼一絲期待,在幾千年之後、在一千年以後、在幾百年以後……這是公認的?成了對的?!

因為他們此刻都發現了,這不僅是未來的華國會有的,電影中的這個小女孩都司空見慣,這個電影也明顯不是華國人的面貌。

這些……都在說明未來的世界,雖說不能窺一斑已知全貌,但也能大致感覺到,這在後世才是正常的。

但這……對於現在的他們……也就是諸朝的律法現狀來說,卻顯得太過不正常,因為這……這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

而且,這樣對底層人好的律法就這麼擺在紙面上了?!諸朝中很多平民百姓都瞪大眼睛,不敢相信!

尤其是,看到孟棠在剛才說到的《華國刑事訴訟法》之中“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要“被排除”?!這是官府衙門不能用的意思?!

不僅如此,“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也要“被排除”?!官府衙門也不能用?!

居然可以這麼規定?!

要知道,在諸朝,無論是哪一個朝代,現在能做到其中一二,可都是普通百姓口中的“青天大老爺”!

而如果不幸遇到了酷吏,蒙冤入獄簡直就是buff疊加在一起,只會讓人聽到“啊~~啊~~啊~~命運~啊!為什麼這樣折磨著我~~~”的時候,覺得這首歌曲是自己的心聲!

當然,律法不下縣,現代當中的很多民事問題和一部分刑事問題,其實都輪不到衙門插手!

那這一產生一個問題,那這些問題該如何處理,答案就在——一個村子的里正或者一個家族的族長的權力運作中。

*

孟棠繼續說道:“

在我們國家,除了這些明文規定以外,為了追求法治文明,建設現代化法治,我們國家還設立了監督與追責程式,這是為防止如果有人知法犯法,那又該如何論處的問題。

首先談一下里面的檢察機關的責任問題。

這裡的責任與剛才刑法條文裡的責任環環相扣,相相呼應。

根據《華國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