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林宇真是太不像話了,他這是要毀了張玉茹啊。”李雪英徹底慌了神,聽著馮媛媛把責任全推到林宇身上後,才結束通話了電話。

回過神來,李雪英怒火中燒,迅速喚醒了張天華和張斌。

三人沒有立即前往治安署,而是坐在客廳裡商量對策。

張天華抹了抹臉,略帶慶幸地說:“誰能料到會發生這種事呢,還好我們剛把股份賣掉套現,不然就真的什麼都沒有了。”

李雪英也附和著說:“我一直覺得林宇不是好人,跟張玉茹結婚就是個錯誤。現在好了,離婚沒多久,他就讓張玉茹進去了,這丫頭真是自作自受。”

張斌低頭玩著手機,無所謂地說:“錢拿到手就行,等姐姐出來找個男人嫁了就解決了。”

張天華不耐煩地打斷他,“行了,知道就好,別說了,睡覺吧,明天看看治安署怎麼說。”

李雪英冷靜下來後補充道:“對了,明天我們要去查一下你姐姐名下的資產,能賣的就賣,能過戶的就過戶。”

與此同時,在花城治安署,張玉茹被銬在一間單人牢房裡,她依然不敢相信這一切是林宇所為。

坐在她對面的是楊裕華,他拿著一些檔案問道:“去年你以兩億的價格購買了一品裕元莊園66號別墅,戶主是你,而這筆錢是從公司的流動資金中抽取的,對此你有什麼解釋嗎?”

張玉茹一臉困惑,“我去年一直在公司忙碌,根本沒時間買別墅,這肯定是誤會。”

但當她看到合同上的簽名時,頓時愣住了,那是她自己的簽字。

面對這份早已遺忘的合同,張玉茹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在這個商業世界裡,一旦成立公司,資金就不再屬於自己,想要合法地將公司的錢轉為己有,並非易事。

張玉茹心裡清楚,她不會去觸犯法律。

一旦東窗事發,後果不堪設想。儘管如此,總有人可能鋌而走險。

這時,張玉茹突然激動地說:“是林宇,他能模仿我的筆跡,甚至連我都分辨不出,這一定是他做的。”

“這和你前夫有什麼關係?聽說他從不插手你公司的事務。”楊裕華面無表情地翻閱著手中的檔案。

然而,張玉茹堅定地反駁道:“肯定是他乾的,不然他怎麼會淨身出戶?”

若不是楊裕華瞭解林宇,幾乎就被說服了。

但他深知,林宇不屑於這種手段。

於是,楊裕華提醒說:“我建議你如實交代,不要牽連無辜。給你幾個小時考慮,希望下次見面時你能說實話。”

張玉茹情緒失控,雙眼通紅,反覆強調:“我說的就是事實,這一切都是林宇做的。”

這一幕被王素雅看在眼裡,她為林宇感到不值。

不明白為何林宇會第一時間通知她來保釋張玉茹。

離開審訊室後,楊裕華驚訝地看到王素雅,“王律師,你是來做什麼的?”

猶豫片刻後,王素雅答道:“我要保釋張玉茹。”

楊裕華斷然拒絕:“不行,她是重要嫌犯,不能保釋。”

但王素雅據理力爭:“您也承認她是嫌犯,說明你們也不確定她就是主謀。根據法律規定,即便是情節嚴重的經濟類嫌犯,在佩戴電子腳鐐的情況下也可以被保釋,對嗎?”

楊裕華停下手裡的動作,認真地看著王素雅問:“我記得你是張氏集團的法務,怎麼反而要保釋張玉茹?”

“只能說我曾經是,但現在我是林宇的代理人。”

楊裕華愣了一下,隨後撥打電話確認:“小宇,是我。是你要求保釋張玉茹的嗎?”

得知楊裕華與林宇的關係後,王素雅更加佩服林宇的人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