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松鼠都讓常徵放了血,除了最前面的那兩隻之外,每逮到一隻,他都會先放血一次。

起初,常徵並沒打算把這些花鼠的肉帶回去吃,雖然它們的肉非常鮮美,但一隻花鼠頂多也就那麼幾兩肉。

當他發現自己擁有神射手的本領後,常徵就明白,想要嚐到花鼠的滋味一點都不難。

因此,每打下一隻花鼠,他就會先放血並且開膛。

如果不這樣處理的話,花鼠肉會出現一股特別的腥臊味,根本沒法吃。

不過,一隻只地處理,確實相當耗費時間。

回到家後,還得把花鼠皮剝下來,塞進乾草晾乾以後才能拿去賣。

現在行情不好,一張花鼠皮可能連一塊錢都賣不到。

收好彈弓,常徵背上獵槍,就往他佈置捕獸夾的地方走去。

剛到地方,他就瞧見一隻黃毛的傢伙倒在小路邊。

常徵眼前一亮,當即端起了槍。

他佈下的捕獸夾這次竟逮住了大塊頭,而且還沒死,身體還有輕微的起伏,說明它依然在呼吸。

可血腥味特別重,看樣子流了不少血。

常徵拉住大龍,沒讓它衝上去。

不然的話,他怕大龍直接撲過去就咬。

那隻野物察覺到動靜,掙扎著想站起來,但體力不支。

不過,它求生的本能讓它一遍遍地嘗試,不停地挪動。

這樣一來,血便越流越多。

“我還以為是麂子,結果竟是一隻香獐?”常徵看到那兩枚突出的獠牙,忍不住大感意外。

香獐也叫原麝,也稱作山驢子,形狀跟鹿差不多卻小很多,後腿明顯比前腿長,雌雄都沒有角。

香麝的四肢蹄子又窄又尖,側蹄格外修長;全身呈褐色,佈滿波浪狀的中空硬毛,頭部和四肢才長軟毛。耳朵又長又直,上方呈圓形。

它的眼睛比較大,鼻尖沒有毛,尾巴也很短。

香麝在肚臍和生殖器之間的腺體能分泌、儲存麝香,這種香氣既能做香料,也能入藥。

藥用上,麝香具有解毒、殺蟲、消炎、闢穢以及治胃病的作用。

其實在六十年代初,咱們國家就陸續開始搞人工飼養,但人工飼養的香麝所產的麝香,產量一直趕不上醫藥需求,只能依靠人工合成的麝香酮來替代。

不過眼下還是能賣天然麝香,所以價格暫時沒有太過離譜。

可即便如此,一枚麝香腺賣到三四十塊還是沒問題的。

常徵之所以懂這個,是因為他老爹從前賣過一回,一下子就出了三枚。

“要是把它們養起來,今後肯定能賺大錢。但必須得先辦養殖證。有了證,才有資格合法交易麝香,就算是被指定收購,也能掙錢。”

等以後相關法令一出臺,再想去辦養殖許可就難了。

所以,常徵計劃趕緊弄幾隻香獐子,先搞個小規模飼養,再去申請養殖證。

常徵迅速走上前,用繩子拴住了香獐的兩條前腿,因為捕獸夾夾中的正是它的後腿。

綁牢後,他立刻開啟夾子,把香獐的腿從裡面解出來。

那後腿骨頭已經被夾碎,地面上血跡斑斑。

失血如此之多,能否活命只能看它自己的造化了。

常徵拿樹枝給它做了個簡單的固定,這才開始釋放自己的治癒之力。

看到血終於止住,他就把治癒收了。

“能不能挺過來,就看你命大不大了。”

說完,他把它的後腿也一起綁住,免得它亂踢。

做好這些,常徵才把剩餘的兩隻捕獸夾挖起來。

這裡肯定不能再下夾子了,都是血跡,起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