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虎的事情終於落下帷幕,此後,蕭記食肆的日常經營再次迴歸到往昔那熱鬧非凡、門庭若市的狀態。店裡的生意一如既往地紅火,客人們絡繹不絕,歡聲笑語此起彼伏。

自從擺脫了張虎帶來的困擾後,金蝶整個人都彷彿卸下了千斤重擔一般,心情愈發舒暢愉悅。俗語說的好,心寬體胖。如今沒了那些煩心事的牽絆,金姐原本清瘦的面龐開始漸漸變得圓潤起來,臉色也越發紅潤有光澤,重新煥發出勃勃生機與活力。不僅如此,她的性格也比以往更為開朗大方,對待客人總是笑臉相迎,熱情周到。

與此同時,芳兒在這段時間裡也悄然發生著變化。或許是因為生活安穩、心情愉快,再加上飲食規律且營養充足,芳兒的個頭明顯長高了不少,身材也略微長胖了些許,但卻顯得更加可愛。

在張虎死後,又過去了半個月的時間,林蕭賞冬院中的六顆玉米苗也是成功結出了一個個玉米棒子,每顆都有兩個玉米棒子,經過一段時間,玉米棒子上的玉米也是變得堅硬幹燥起來。

林蕭見狀,也是將一個個玉米棒子全部掰了下來,並且將玉米粒從棒子上面剝下來。

“狗蛋!將這些玉米的根鬚全部挖出來!”

林蕭剝著玉米粒吩咐道。

“好的!公子!”

於是狗蛋拿著鏟子在賞冬院的地裡面挖著根鬚,這些根鬚紮根比較深,因此也是耗費了狗蛋許多時間。

花費了三天的時間將玉米棒子全部剝開,林蕭也是得到了一斤的玉米種子。

對於這個產量,狗蛋十分震驚,畢竟這也太高產了一些,僅僅只是六顆玉米杆子就能結出一斤的玉米。

在古代一畝地也就能夠產稻米一兩石左右的產量,如果能夠種上玉米的話,一畝地應該可以達到三四石左右的產量。

“產量還行,就是種子太少了一些,本公子手中的這一斤玉米粒只能作為種子,要不然的話就吃吃看了!”

林蕭惋惜道。

手中的一斤玉米種子也只夠種一畝地,要不然在玉米棒子正嫩的時候,他就摘一個吃了,來到古代對於這玉米也是十分想念。

“只是,如今這賞冬院內的土地肯定是種不完這些玉米的,最多也就種三分地,看來還需要找一塊地種這些玉米。”

林蕭思索道。

如今才正七月初的樣子,此時種下的話還能夠在秋季的時候再收一次玉米,到時候自己就能嚐嚐這玉米的味道了。

就是這地,對於林蕭來說卻有些難,雖然林家是藍田縣最大的地主,擁有著最多的土地,但是並不意味著林蕭有直接使用權,更何況自己的大伯林山還管著全部的田地。

一想到林山,林蕭也想起了前身的父親林風,聽說是去了蜀地那邊,那邊的糧價比較高,於是便帶著自家的糧隊前往了蜀地做生意去了。

“也不知道大伯會不會同意自己的請求?”

林蕭心想道,畢竟玉米在黎朝還沒有出現過,也就是說還沒有從海外傳播過來,面對一個陌生的農作物,不知道林山的接受度高不高。

“算了,還是直接找大伯商量商量吧,要不然在這裡空想,也只是無用而已!”

林蕭想到這裡,便找了一個布包裝了一些玉米粒,便前往了賞夏院當中。

只是此時林山並沒有在院子當中,因此他也就問了一下自己的大伯母孟姜。

“大伯母好!”

“原來是蕭兒呀!不知道有何事?”

孟姜坐在主位上,面色溫和的問道。

林蕭也知道,自己眼前的大伯母並非像是表面上表現的這般,畢竟是藍田縣孟家的嫡女,肯定沒有這般簡單。

“我想要一畝地種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