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賈母版的林秋硯已然抵達了雲南。

對於自身當下所經歷的奇妙境遇,她內心感到頗為滿足。

雖然相較於往昔那養尊處優、僕從環繞且錦衣玉食的生活而言,現今的她失去了專人侍奉,飲食起居方面亦大不如前。

然而,這具年輕而富有活力的身軀以及這個光怪陸離的全新世界卻給予了她前所未有的體驗和樂趣。

她喜歡冰箱、手機、電腦、空調、汽車、火車、飛機這些新鮮的玩意,也喜歡商城、遊樂園、電影院這些場所。

唯一不喜歡的就是這個世界的法律有些奇怪,一名擁有碩士學歷的女子被男子強行拘禁在家長達十三年,被迫為他生兒育女,可官府,不對是公安局?或是國家?

他們對他沒有什麼懲罰不說,竟然還用以收留之詞?

“收留”?簡直滑天下之大稽!那個朝代的收留是這個樣子的?上午剛剛收留他人,下午便迫不及待地脫去對方的褲子?

噁心!怪誕!

起初聽到這件事情的時候,賈母也曾懷疑是否是因為自己過於守舊封建才會對此事產生如此強烈的反感,在想是不是自古以來這種事情就沒有什麼刑罰。

直到後面她翻了翻《大清律》,哼!明明這律法上面清楚明白地記載著對於拐賣人口罪行的嚴厲刑罰條文,怎到了如今反倒成了這般模樣?

“凡誘取婦人子女或典賣、或為妻妾子孫者,不分良人奴婢,已賣未賣,但誘取者,被誘之人若不知情,為首者擬絞監候,被誘之人不坐。

若以藥餅迷幼小子女及以一切邪術拐誘子女為首者,絞立決,其為從及和誘知情之人,律應流徒者,俱發寧古塔給與窮披甲人為奴。”

上寫的文字清清楚楚,誘拐婦人當做自己的妻子,不管被誘拐的人是不是奴婢,誘拐的人都要被處以絞刑。

可嘆啊,如今科學技術已然得到迅猛發展,可這律法卻似乎反倒出現了倒退的現象。

此次賈母千里迢迢趕赴雲南,也不全然是為了玩和養傷,主要是因為那個自稱林秋硯朋友的紅塵君給她留了張紙條讓她過來,其次則是為了留時間想想怎麼處理林秋硯這兒的一團亂麻。

林秋硯上次倒是和她說了,能弄死的最好弄死,弄不死揍幾頓之後離婚也行,她不是什麼胸懷寬廣能一笑泯恩仇的人,當然,賈母要是實在不好辦,還是得先顧全自身。

這話說得多客氣,林秋硯在紅樓夢那兒死命的幫她拯救榮國府,她在現代沒什麼後顧之憂的還不幫林秋硯辦點事她是人嘛?!

至於林秋硯靈魂互換前發生了什麼·····

林秋硯是個睚眥必報的人,有個剛領證了的老公,前幾個月發現這狗東西出軌了,出軌就算了,還他爹的在林秋硯買的房子裡面虐她養的那條蠢狗?

背叛之事暫且不論,虐狗之仇不共戴天,林秋硯剛準備秉承著反正家暴也就是家庭糾紛的想法,提著板磚去救自己那條蠢狗的時候,突然就被一個因為心情不好在市裡120邁飆車的sb未成年撞了。

120邁啊,那時候都快到小區門口了,換個正常人的話都得當場暴斃了吧!結果因為開車的那個是個未成年,還不受什麼懲罰。

不過好在那家人有錢,好歹給她留了幾百萬,問題是這幾百萬那個狗男人還想染指,甚至見她進了急救室直接不想救了?!

天知道賈母這段時間是怎麼死裡逃生的?!那段時間她是真的撐不下去了,這些破事比她當時治理那群姨娘都麻煩!

最後給她嚇得喊了三個護工外加一堆孃家人來看著啊,死活不讓狗東西靠近她的病房一步。

說來也是夠奇怪的,雖說這次遭遇車禍讓她傷勢頗為嚴重,按常理來講怎麼也得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