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老太太的話,我自小就是在育嬰堂長大的,長大到六歲被人領了出去,後來養了幾年之後被養父母賣到了咱們府裡。”

說話的人是王婆子,她言自己出生之後便被丟到了育嬰堂,被人養大之後又被買到了榮國府,賈母聽完又看向李婆子,李婆子見狀,趕忙躬身施禮,誠惶誠恐地說道:

“啟稟老太太,老奴家中舊年光景艱難,為了生計所迫,曾到育嬰堂領了個嬰孩回來撫養。

育嬰堂少乳母,所以允許奶水充足的人家抱嬰兒回去餵養,一個月能給幾十錢。”

賈母聽後微微前傾,感興趣的問道:

“將嬰兒抱回家撫養?這是個什麼樣的章程?”

站在一旁的王婆子趕忙恭恭敬敬地回答:

“育嬰堂的管事會給我們發一個竹籤,上頭詳細地寫有我們和嬰兒的相關資訊作為憑證。

我們每月月初拿著憑證、帶著嬰兒前去育嬰堂領錢。”

賈母聽了之後,若有所思地點點頭,心道這倒是個好主意。

畢竟處於哺乳期而且還願意拋下自己家孩子,專門跑到慈幼院裡來照看那些小嬰兒的女子怕是寥寥無幾,但要是能夠讓那些奶水充足的婦人將嬰兒們帶回家好生餵養,也未嘗不是一種良策。

正當賈母心裡頭盤算著這件事可行性的時候,卻忽然聽到一旁的黛玉輕聲開口說道:

“往常我看書曾看過一段古文,講的就是育嬰堂讓乳母帶著嬰兒回家照看的事,書上說:育嬰之法,莫善於託之於乳母之家。

蓋嬰孩初生,賴母乳以為滋養,其性情習慣亦多由乳母所薰陶。若置之堂中,雖有專人照管,然終不如家庭之溫暖親切也。

可我後面又讀另一篇文章,卻見其中又道:諸乳婦多不良,第貪三百錢。得堂中之衣褓,皆用於己子,所養之子,置之不顧,故多病死。

這話是不是說的就是王婆子說的事?”

賈母聽後細細思索一番,黛玉這番話自然也是有道理的,即便是親生子女養在身旁,為人父母者也時常會出現偏愛某個孩子而冷落另一個孩子的狀況。更遑論是撫養那些無人撐腰的孩子了。

想到這裡,賈母又想起不久前在現代社會發生的一起令人髮指的保姆虐童的案件。

一歲多的幼童,被虐待114天,餵食腐臭之水、綁住雙手、強制罰站、生生被拔掉十個指甲、被砸掉乳牙、頭撞牆、火燒生殖器,死時小腿已然骨折,額頭深深地凹陷下去,臀部也嚴重變形,滿身都是新舊交疊的傷痕······

在當今這個現代化的社會里,尚且存在著諸如此類的現象,更妄論災荒之年,人吃人都是常態的古代了。

何況以這種方式作為謀錢的手段,這家的情況怕是也不會有多好,家中的糧食口糧恐怕都會優先供應給男丁們享用。

婦女由於長期缺乏足夠的營養攝入,身體日漸虛弱,奶水怕是也少,又有親子在身側,故而得到堂中的衣物和襁褓之後,用在了自家孩子身上,對於受託養育的孩子,則完全棄之不顧,也成了理所應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