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海記》從二人幼年開始寫起,針鋒相對中卻不由動心,行文中很有《春意鬧》的十八禁氣息。

陸觀南與凌縱是曾經的表兄弟,自幼便不合。他自詡清高,其實很討厭凌縱,此人聲色犬馬、仗勢欺人,年紀雖輕,卻是劣跡斑斑,橫行霸道,甚至還犯過人命案。

而在李十三的筆下,在他仍是“平昌公府公子”期間,竟然會與“凌縱”眉來眼去、打情罵俏了?而“凌縱”還因為他吃醋遣散了幾房特別寵愛的小妾,後來又因為“凌縱”逛青樓、與女子纏綿而爭風吃醋、大吵一架……

簡直是信口開河,胡言亂語。

他算是明白了為何凌當歸那般生氣了。

像這樣的書,就應該全都禁了,堆在一起全燒掉。

火勢漸滅,最後一線火光被撲滅,陸觀南輕捻指間的焦味,緩了緩呼吸,心平氣和。

“正寫到高潮處啊……你你你……”

李十三再也忍不住,“哇”地一聲跪到書鋪外青石街上,對著那一地灰燼痛哭哀悼,一邊還瞪著陸觀南,“我跟你拼了……”

陸觀南隨手翻著那堆挑好的話本,置若罔聞,見他這般模樣,反覺得開心痛快。

清溪又粗暴地抓起李十三,“閉嘴,回府。”

李十三的眼淚和哭聲硬生生地給憋了回去,打了個嗝。

正要走時,陸觀南餘光瞥到西側堆書的地方似乎有一角書紙翹起,然而又不像是書。

陸觀南走過去拾起一看,原來是一張通緝令,大約是被李十三用來墊過書或者那張慘遭毒手的桌子,人像上有幾道深色帶灰土的劃痕,一些字也看不清了。

陸觀南看向李十三。

李十三莫名抖了一下,一股腦全交代了:“京兆府前些日子抓捕了清都城南那條道上的一夥山賊流寇,只剩下這個人逃出去了,你可別看這人長得年輕,實際上卻是那夥山賊的頭頭,殺人放火的主意都是他出的,特別危險!我前番看見一個長得很像的,便揭下了此通緝令去衙門,結果是我認錯了,還捱了一頓板子……”

清溪懶得囉嗦那麼多,“還不快走。”

陸觀南將人像放回原處,抱著一摞話本離開。李十三知道要帶他去見傳說中兇殘惡毒的世子,緊張極了,面無人色,一個勁地嘰裡咕嚕唸叨,求神拜佛地保佑自己。

他實在是想不出來為什麼世子要找他,疑心是自己寫《恨海記》被發現了,但剛才他們找過來,點出的又是《春意鬧》……想想還是《春意鬧》的問題更大。

可《春意鬧》一經發行,立馬就火了,他賺得盆滿缽滿,雖說很快又被禁了,但百姓都很喜歡啊,私下屢禁不止。

他本想問問,左邊看看,殺伐之氣太重,動不動就扔刀;右邊看看,倒是有幾分溫和君子氣,但心思深不見底,還燒了他的稿子。算了,還是給嚥了回去。

“好巧啊,大哥。”

李十三的思緒被突如其來的調笑聲音衝散了,只見前來兩個人,俱是錦衣華服,一看便是出身富貴高門的公子哥。

那兩人圍著陸觀南,百般打量。

是陸辰榮和尤笠。

曾經這二人也是誰也看不上誰,卻能一起過來嘲笑另一個更看不起的人。

所以說,將人與人連線在一起的,一是家族利益,二是共同厭惡之人。

陸辰榮不懷好意,眼中閃過厭惡,“今日凌世子怎麼肯放你出門了?這麼好的時機,你又有武功,完全可以逃跑,需要我幫忙嗎?”

“陸二公子,人家現在怕是不想離開祁王府。逃出清都,無非就是一窮二白,過得寒酸的日子。但是在祁王府呢,討好獻媚世子,可不是衣食無憂、榮華富貴嗎,若功力高的話,叫世子欲罷不能,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