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啊,我搶到演唱會的票了,我能去看他了!”

中午十二點,帝京某所大學,一陣尖叫聲刺破安靜的宿舍樓。

一個看著二十歲左右的姑娘頭髮亂糟糟的,抱著室友又叫又蹭,激動的上躥下跳。

“選秀出來的歌手而已,有什麼好的,看看你,天天省吃儉用的,卻花一千多買一張門票,你是不是傻啊!”

“追星女孩真可怕,這分貝,我懷疑咱們導員都聽見你的聲音了。”

“你們不知道他真的超級好超級厲害的,他的專輯都是原創的,狗經紀公司不做人都不好好給他製作專輯,他花了十天時間創作了張專輯的歌,狗公司才不情不願的給他出了專輯,這次可是他開的第一場個人萬人場演唱會,以他的人氣實力早就可以開體育館了,狗公司給他接了好多商務活動,一天跑幾個城市站臺,最可惡的是和他同期出道的歌手早就給出了專輯,就是不給他出,這次演唱會也是他爭取了好久才爭取到的,所以我絕對不能錯過,我要去現場給他打氣,還好我知道自己手速不行,提前找了代拍,不然根本搶不到票,秒售罄的好不好,不信你看熱搜!”一提起偶像就叭叭的說個不停。

“那也不值得你這麼追捧吧,給他花錢不如給你自己花,你多久沒買衣服了?”看著過分激動的朋友嘆了口氣。

“哎呀,你不追星你不懂,這不僅僅是一場演唱會,這是對他一路走來努力的認可和支援,我很開心能給他花錢。”她的眼神裡閃爍著堅定的耀眼光芒,彷彿她要去的不是演唱會而是去信仰的國度。

室友看著她那副認真的模樣,雖然還是有些不理解,但也尊重她的心情。

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熱愛的事物,就像她父母對讓她考研一樣。

“好吧,既然你這麼喜歡,那我們也不攔著你了,等你去看演唱會的那天,我給你畫一個美美的妝,好讓你拍照打卡。”室友笑著揉了揉她亂蓬蓬的腦瓜。

另一個室友指著她身上的衣裳,“我的裙子可以借你穿。”

“嘿嘿,有紅色的嗎,陳琛的應援色是紅色。”

“那就借那條新買的紅裙子給你穿,到時候一定讓你美美的見你喜歡的人。”

“謝謝你們!”她的臉上綻放出燦爛的笑容,狠狠的抱住兩個室友蹭。

她知道,雖然室友們可能不完全理解她的追星行為,但她們還是願意幫她,真是可愛啊。

“不過,你要一個人去嗎,沒找個伴一起去?”室友好奇的問她。

“我跟群裡的小姐姐約好了一起去!我們還要弄應援物,到時候給去的粉絲送。”

那一天,所有粉絲銘記於心。

演唱會的日子到了。

那是她第一次去看陳琛一個人的演唱會現場,以前看的都是他和別的歌手拼盤開的。

她們早早地來到了現場,看著周圍同樣激動的粉絲們,她由衷的感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歸屬感。

舞臺上的燈光璀璨奪目,在燈光下陳琛緩緩自升降臺升起,他的右手高高舉起,如神只降臨。

橙子們揮舞著手中的應援棒,齊聲喊著他的名字。

演唱會現場氣氛熱烈,人山人海,燈光璀璨,深情曼妙的音樂,觀眾的掌聲和歡呼聲此起彼伏。

唱最後一首歌前,陳琛站在舞臺的正中間,笑著跟粉絲約定,下一場再見,今晚的演唱會準備的倉促還有很多不好的地方,下一場會讓大家有更好的體驗。

那一天是一場最盛大的聚會。

那時沒人知道那一天是第一場也是最後一場演唱會,開始就是劇終。

演唱會結束後,當所有人還沉浸著回味著陳琛那極具辨識度的歌聲,如夢似幻的舞臺時,一切都像開